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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力度的建议答复

政策法规2020-09-15  来源:益农网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349号建议的答复

刘家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力度

2018年4月以来,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工作推进中注重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中央媒体、部属媒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简报以及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快手、抖音等,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广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制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两部公益宣传片并在中央电视台多个频道播出。宣传推广农村厕所革命典型范例、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编发农村改厕宣传标语,举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峰论坛,开展走进美丽乡村记者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讲堂等活动,组织全国美丽宜居村庄短视频擂台赛。通报表扬106个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通过媒体集中宣传展示。出版《农村厕所革命政策与知识问答》《农村改厕实用技术》。

下一步,我部将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体系,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宣传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规范畜禽养殖、柴草乱堆乱放等行为

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加强政策支持。2017年起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累计安排资金176.5亿元,实现585个畜牧大县全覆盖。二是压实属地责任。2018年,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国务院并通报各地。2019年,对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评估,要求各地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连续两年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三是促进还田利用。制定印发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等文件,指导各地促进种养协调发展。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深化种养结合发展,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四是强化技术支撑。成立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委员会,开展粪水还田、堆肥发酵等关键技术研究,总结提炼主推技术模式。

在规范柴草堆放等方面,2018年12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重点是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以及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近两年,发动农民群众力量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行动,一个战役接着一个战役打,集中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目前全国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先后动员4亿多人次参加,一大批村庄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加快制定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发展规划,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支持规模养殖场提升设施装备水平、着力打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加强经济实用技术模式研发和推广,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深入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因地制宜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着力引导农民增强文明卫生意识,完善长效机制,干干净净迎小康。

三、关于农业种植废弃物回收管理

我部高度重视农药器具的回收处理,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会同生态环境部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对于可以资源化利用的,按照“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确定资源化利用单位。对于不能资源化利用的,应当依法进行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置。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生态环境部,严格执法,加强对农业生产废弃物的回收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四、关于探索制定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定期上门入户检查评比验收打分制度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要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宣传一批示范县、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各地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各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森林乡村创建等,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近两年,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开展卫生庭院评比、美丽家园创建、红黑榜评选、积分兑换等活动,完善村规民约,加大典型范例宣传推广力度,激发调动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和基层组织作用,指导各地建立完善村规民约,通过评比验收等方式,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主动性,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关于村庄绿化

开展乡村绿化美化是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有效手段,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开展绿化,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就没有了空间。国家林草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两次召开全国现场会,扎实推动乡村绿化美化。2019年3月,印发《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提出保护乡村自然生态、增加乡村生态绿量、提升乡村绿化质量和发展绿色生态产业等4项重点内容;明确要求各地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建设一批供村民休闲娱乐的小微绿化公园、公共绿地;开展庭院绿化,见缝插绿,有条件的可开展立体绿化,乔、灌、草、花、藤多层次绿化,提升庭院绿化水平;要求地方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动员村民自己动手,自觉投身乡村绿化美化行动。2019年,启动国家森林乡村创建,首批评价认定国家森林乡村7586个,鼓励引导各地加快乡村绿化美化、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此外,农业农村部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每年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组织召开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村庄清洁行动视频会议等,对乡村绿化工作进行部署。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持续加强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力度,继续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创建,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六、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2019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推动每个自然村组建或配置村庄垃圾收集房(点、站),每个乡镇具备转运农村生活垃圾的能力,每个县(市、区)具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或能力。截至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全国90%以上的行政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指导和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高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范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010-59191256

农业农村部

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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