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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POLICIES

丹东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政策

政策法规2021-06-28  来源:益农网

一、背景:为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指导新时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培育农村经济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二、目标: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原因: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庞大,如果不盘活,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不尽早确权到户,就存在集体资产流失或被贪占的危险。为管好农村集体资产、赋予农民相应的股份权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必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三、任务

1.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

2.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实施农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

3.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发挥其管理、开发集体资产和服务成员等作用,引导农村产权规范交易,探索农村集体产权融资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四、利好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有利于增加农民财政性收入,有利于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

丹东市农村农村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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