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蔬菜水果标准化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15〕299号)和《辽宁省农委<关于公布2015年蔬菜标准化创建项目实施单位名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农经委在县区自验的基础上,委托沈阳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单位专家对辽中县社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承担的2015年蔬菜标准化创建基地项目进行了评审验收。
经专家组实地查验并认定,辽中县社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承担建设的2015年蔬菜标准化创建基地项目符合建设标准,验收结果合格。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如有不同意见,请于7日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反映,监督电话:82703820。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229号。邮政编码:110001。
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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