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为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这部《条例》,沈阳市浑南区动监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多种多样的《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集中宣传培训活动。
浑南区动监所在重点场所张贴《条例》和宣传挂图,悬挂横幅,在辖区内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屠宰场(点)、规模饲养场、等重点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条例》,走街串巷播放音频等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法治舆论氛围,积极打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并狠抓《条例》的执行和落实,积极沟通协调落实《条例》规定的有关保障措施。在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中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把全区动物防疫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水平。通过营造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创造依法行政的执法环境。切实提高全区动物防疫意识,促进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本次活动共印制宣传册5000余份、宣传单近2000张,出动宣传车辆近5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近100人次,检查宣传屠宰场、饲养场近50余家。
此次宣传活动主要针对《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重点内容进行宣传讲解,使管理相对人了解了动物疫病预防、动物检疫等方面的新规定,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为动物防疫工作的进一步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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