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选暂行办法》(辽农经〔2016〕44号)要求,经各市及绥中、昌图县行业主管部门逐级推荐,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出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93家(其中包括大连10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1日。
举报电话:辽宁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办公室,024-23447846。
联系人:顾晶晶 杨皖宁
附件:2016年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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