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人民政府就做好鞍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下发《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鞍政发〔2015〕38号),部署有关事项。 一、明确普查目的和意义 通知明确了本次农业普查的根本目的和重要意义,详细说明了本次农业普查的普查对象和范围。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二、成立市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市农业普查工作 为加强对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鞍山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鞍山市副市长陈守义任组长,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副秘书长梁然及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鞍山调查队5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相关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鞍山市统计局副局长王东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三、对全市农业普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做好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建立目标责任制。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全市各级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三是落实普查人员。各级普查机构要组建高素质的普查工作队伍。 2.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对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3.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政府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近日,《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大典》正式出版发行,鞍山市“鞍山南国梨”项目成功入选。2014年9月,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了鞍山南国梨的编纂任务以来,多方收集资料,精心组织文字材料,多次修改完善,确保通过古老优美的文化故事、详实细致的地理介绍、通俗生动的特色展示、全面实用的知识链接和精美的图文设计,塑造“鞍山南国梨”的品牌形象,展示鞍山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大典》由国家质检总局主编,国家“十二五”重点规划图书,旨在对我国悠久的地域物质文化的深度挖掘、积累和传承,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促进对外贸易交流,为我国地理标志产品走向世界做贡献。大典收录了质检总局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的1080个地理标志产品,内容包括每个地理标志产品的地理环境、文化背景、文化积淀、品牌建设、知识链接等,充分展示了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所承载的历史文化、地域风情和品牌形象。
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乘坐校车或住宿将分别获得补贴,校车补贴每年每生最高1400元,伙食费补贴标准为每年每生700元,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农村家庭经济负担。 1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和财政局《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乘坐校车和住宿伙食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该政策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校车补贴条件为:凡在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内,小学校车乘降站点距学校3公里以上、中学校车乘降站点距学校5公里以上乘坐校车的学生。伙食补贴标准为:在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住宿的学生。每学期住宿或乘坐校车在60天以上的学生可享受补贴,且补贴不兼得。 具体补贴标准为:市级校车补贴标准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每年每生1400元;9个区符合乘坐校车条件的,每年每生补贴900元。市级住宿学生伙食费补助标准为每年每生7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交伙食费和校车乘车费,市本级按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区、县(市)补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五保户、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因突发事件(如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主要成员患病或遭遇意外使家庭丧失主要经济来源等特殊情况)以及其他经民政部门认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学期初,学校要将享受乘车补贴和伙食补贴的学生名单在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5天。市和区、县(市)教育局也要将补助资金、补助学校名单、补助学生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入冬以来,进城务工的农民陆续返乡。以前是“进了腊月门,家家有闲人”,可是今年,在调兵山市委市政府的组织下,农民纷纷进城学技术,来年开春“揣着证书”再求职。 调兵山市以职业中专为平台,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技能教育。投资130多万元,在职业中专建设了机床、汽修、电焊、电工等实训车间,聘请高级工程师授课。同时,实行校企联姻,建立技术人才库,与几十家企业实现用工信息共享,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难题。
眼下,正是冬闲时节,没事儿唠唠家常,看个电视,成为沈北新区兴隆台村村民张连武和老伴感觉最幸福的事儿。不过没有新农合以前,老两口差点儿被疾病压垮,张连武患有脑血栓已经八年了,住院和开药是家里最大的花销。 12月24日,从沈阳市卫计委了解到,为了减轻大病给居民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近几年,沈阳市不断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瞄准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痛点”,守住社会保障底线。 新农合保险报销实行即时结算 “一年到头,俺们老两口就靠几亩地,就有五千多块收入,就怕有病,小病凑合活,大病看不起,如果没有这个新农合,根本就治不起,治不起就得卖房子了。”张连武激动地说。 据了解,2015年沈阳市参加新农合人口224.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9%以上,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人均50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80元。前三季度,参合农民受益221万人次,次均住院补偿费用达到4039元,超过全省平均水平33%,住院补偿水平进一步提高。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新农合管理相关规定,新农合参合农民在县内住院治疗的,需持相关证件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院时,农民只需按住院报销比例缴纳个人需承担的部分,实行即时结算,其余部分由医院垫付并与各区、县(市)合管办进行核算、报销。 大病保险制度不受病种限制 今年年初,张连武发生了意外,摔坏了股骨头,手术费要六万块钱,这可愁坏了老两口,不过在新农合基础上再次报销的大病保险,给张连武家结结实实地兜了底,新农合报销了近三万元,大病保险报销了一万块钱。 据了解,2013年沈阳推出大病保险制度,参合患者住院发生的费用,减去新农合报销部分,剩余的自付部分钱款单计或一年内累计一万元以上部分,由保险公司按照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再次报销,并且不受病种限制,上不封顶,让农民不再谈病色变。 以往因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在不同地点办公,农民往往要多处奔波。今年成立的“新农合和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中心”,统一办公地点,统一服务内容,统一经办流程,共享参合患者信息,为所辖区域内参合农民提供“一站式”报销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以及与新农合相关的其他保险业务。
日前,从盖州市召开的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盖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形成顺利筹资,平稳运行,有序开展的良好局面,农民参合率逐年稳步上升,市、乡两级政府的职能发挥充分得到体现。 2015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已经结束,针对从今年11月6日拉开帷幕的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盖州市将强化监管,规范运行,全面推进农民参合率逐年稳步上升的目标。 2016年,盖州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讲清讲透。实施新农合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的惠民工程。经过9年多运行,盖州市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理解和拥护进一步增强,但是仍未达到完全参合、主动缴费的程度。因此,盖州市要求各乡镇要采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2016年新农合宣传、发动、筹资工作,继续把宣传发动作为推进新农合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针对2016年筹资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广泛宣传居民健康卡的应用是对就医模式、新农合筹资机制、补偿机制的一次重要改革,使广大居民了解、接受并能正确使用居民健康卡,让居民健康卡这一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在具体宣传发动工作中,做到“四个注重”:一要注重宣传的针对性。二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三要注重政策的准确性。四要注重方法的实用性,务求实效,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大力宣传这项惠民政策,做到“市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 明确筹资任务,把握工作重点。提高参合率不是为完成目标考核任务,而是为扩大新农合覆盖面,让更多的农民获得医疗保障。盖州市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在新农合筹资工作中要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目标任务, 2016年盖州市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2016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中央及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380元。二是明确参合条件。参合对象是按照户籍所在地参合,户口不在盖州市不予参合,是具有盖州常住户口且未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农业人口和失地(海)农转非人员,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合。三是明确筹资工作时间。2016年筹资起止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至12月15日止,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办事处的参合人数、参合率、参合时间三项硬指标必须按照盖州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地完成。这是民生目标,也是政治任务。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务必围绕这个目标,按照文件要求和盖州市召开的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部署,制订宣传筹资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筹资任务。 规范筹资程序,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筹资工作要坚持农民自愿原则,手续要健全,责任要清楚。一要规范筹资程序,按照登记造册、收取基金、开具票据等程序进行;二要严肃筹资纪律,禁止为片面追求参合率,强迫农民缴费。三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参合,个人缴费部分继续由盖州市民政医疗救助承担,个人不用缴费,确保民政救助对象参合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新农合制度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2016年筹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盖州市要求各乡镇办事处要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践行“三严三实”中,关注民生,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把这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办好,确保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圆满完成。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省森林公安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快构建我省新型林业经营体系,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健康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家庭林场发展的重要意义 家庭林场作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林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林地或流转林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林业生产,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林业的有生力量。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家庭林场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政策扶持和工作指导。 二、家庭林场的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家庭林场经营范围。主要是从事造林、营林等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包括利用林地从事林下种养殖业等涉林经营活动。 (二)家庭林场认定条件。一是家庭林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林业生产的人员,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经营林地面积应达150亩以上,林地承包或流转年限在15年以上。三是家庭林场专门从事林业生产,经营者大都接受过林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具有一定的林业生产技术。四是家庭林场主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无不良信用记录(由村委会提供证明)。五是家庭林场林业经营活动有完整的生产记录、财务收支记录,并建立经营情况档案。 三、明确工作指导要求 发展家庭林场要紧紧围绕提高林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林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来开展。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导、完善服务,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同时,不能忽视普通林业经营者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发展起来的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各具特色、各有优势,家庭林场与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等多种经营主体,都有各自的适应性和发展空间,发展家庭林场不排斥其它林业经营形式和经营主体。家庭林场的建立与发展要靠林权所有者自主选择,防止脱离当地实际、违背林权所有者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 四、探索建立家庭林场管理服务制度 林权所有者申请建立家庭林场,符合条件的,由家庭林场主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填写《家庭林场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并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经7个工作日审核,7日的公示(在家庭林场所在村)后,无异议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发放《家庭林场认定书》(见附件3),家庭林场即可挂牌。跨行政区域建立家庭林场的,由家庭林场所在区域的同一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登记。负责登记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家庭林场登记簿》(见附件2)及其他相关材料档案,登记簿应记载家庭林场主基本信息、劳动力构成情况说明、林地经营面积及流转情况,林权证、承包及流转合同等。根据林业生产特点及家庭林场发展变化实际状况,对家庭林场实行动态管理,家庭林场经营面积、树种及林下经济品种等有变化的,应及时到初始登记的林业主管部门进 行变更登记,负责登记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给予及时变更登记并填写家庭林场经营林地面积增减情况表。各地要积极开展示范家庭林场创建活动,建立和发布示范家庭林场名录,促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家庭林场可自主决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以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 五、落实对家庭林场的相关扶持政策 (一)积极支持家庭林场承担林业工程项目 对家庭林场在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工程、防沙治沙、沿海防护林、中央及省级财政造林补贴、中幼林抚育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区内,其营造林符合项目标准和要求的,可列入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实施和管理,享受政策扶持,尤其鼓励家庭林场营造珍稀树种。 (二)大力扶持家庭林场发展林地经济 鼓励家庭林场发展特色经济林。对列入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项目规划区内,由家庭林场营造的经济林,符合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纳入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范围予以补助。对符合省级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申报条件的,并列入省级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建设计划、通过评定后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助政策。 (三)积极为家庭林场提供科技支撑 各级林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要选择技术成熟、先进、经济效益高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到家庭林场中推广应用。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示范,为家庭林场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四)支持家庭林场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活动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林业工作站,要引导家庭林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活动,并根据家庭林场可采资源数量,列入采伐限额编制规划,核定采伐限额,跨区域家庭林场由所在区域的同一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五)支持家庭林场开展多渠道融资和森林保险业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国银监会 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3〕32号)、《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发展的意见》(沈银发〔2009〕97号)和《辽宁省林业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森林保险工作的意见》(辽林字〔2013〕40号)等文件要求,支持家庭林场开展多渠道融资和森林保险业务。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家庭林场作为创新林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点工作之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家庭林场的发展。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帮助解决家庭林场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负责登记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对家庭林场的初始登记、分析和考评工作,推动家庭林场健康发展。 辽宁省林业厅
找项目、筹资金、办手续……面对计划创业者的种种疑难,创业服务人员的解难释疑至关重要。 近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在市农业学校举办首期劳动保障平台公共创业服务人员培训班,为创业导师们更新知识结构,提升服务技能,并借此助力全民创新创业,推进我市的创业型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建设工作。 阜新市于2011年启动了创业型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建设,落实创业政策支持体系,强化创业培训体系,健全创业服务体系。目前,我市已建成全域覆盖的各级劳动保障平台。今年,全市计划评选出1个创业型县区、4个创业型街道(乡镇)、5个创业型社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创建资金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此次参加培训的79名学员均为2011年阜新市首批创建的12个创业型街道、4个创业型乡镇、15个创业型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公共创业服务人员。两天培训期内,国家级创业咨询师、指导师系统讲授创业指导方法和工具、创业指导服务内容、互联网思维、电商平台运用及网店等方面的知识,解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政策及众创空间、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全新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