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以下简称“资助政策”),确保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保证资助资金安全,我部决定于今年9—11月组织开展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 通过开展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检查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和资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各地和技工院校完善资助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助政策全面正确落实。 二、核查内容 各地要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8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26号)精神,对本地区技工院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学生学籍管理情况和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检查。重点核查内容如下: (一)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各地及技工院校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学生是否符合政策条件。受助资格认定办法和程序是否符合政策要求。资助资金发放方式和流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学生学籍管理情况。各地及技工院校是否按照我部有关要求及时、全面完成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学籍注册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全日制学籍和非全日制学籍学生是否分别注册和管理。休、退、转学生是否及时进行学籍异动处理,重复学籍学生是否及时进行核实和清理。 (三)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各地及技工院校是否全部使用信息系统,各级管理员账户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各技工院校基本信息、专业信息、教师信息等是否填写准确、齐全。是否全面严格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学生学籍注册和管理、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学生的资格申报、审核和审批。信息系统内在校学生人数、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学生人数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全部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学生毕业管理和打印毕业证书,实现毕业证书在线查询。 (四)资助政策宣传情况。各地技工院校是否开展了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技工院校学生特别是新生是否了解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各地是否对政策宣传工作进行了有力指导。 三、工作安排 全国专项核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院校认真自查(9月)。各技工院校根据核查内容进行自查,认真检查资助管理工作情况,仔细查找问题,并进行总结和整改。 第二阶段 地方人社部门全面核查(10月)。各省(区、市)和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技工院校自查基础上,对所辖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确保不漏一所学校。核查结束后,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专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检查方案、检查过程、资助管理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和整改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于2015年10月31日前报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技校资助办。 第三阶段 我部重点抽查(11月)。根据各地专项检查和总结汇报情况,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技校资助办将组织进行重点抽查,并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抽调专门人员,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工作。 (二)突出核查重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专项核查工作方案,明确核查工作重点环节和内容,仔细核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核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认真做好整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加大查处力度。如有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追缴违规资金,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不久前,国务院印发了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11-2020年)》,这是我国第三部关于妇女发展问题的纲要。早在1995年和2001年,国务院就曾两次颁布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10年来,国家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有力推动了妇女工作的开展。但是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我们发现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尤其是在就业方面。 第一,女性在进入劳动力市场之前就面临一些歧视和挑战。近几年来,随着高校扩招,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也愈发明显,这给女性求职带来了不少困难。而这个年龄段的女性大学毕业生正是20多岁的育龄妇女,就业后不久即可能面临生育等一系列问题。虽然国家提倡在提供职位方面要做到男女平等,但事实上很多单位会有所顾虑。女性所担负的怀孕、分娩、哺乳等使命,与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必然有一定矛盾。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宋柳研究发现,在我国,生育的社会价值没有得到全社会的一致确认,女工妊娠、分娩、哺乳等一系列生育活动的价值补偿须由企业支付或自己负担,加重了企业与个人的负担。而这样一个时期对于单位来说,由于国家劳动法规定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单位又不能无端解雇女职工,那么特别是对于营利性质的单位来说,就会是增加成本而不见收入的时期。 第二,即使女性顺利进入了劳动力市场,那么她们依然会面临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虽然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男女同工同酬,事实上男女同工不同酬的情况还是挺多的。据调查,2000年,全国女性的年均收入只有男性收入的70%左右,这个数据比1990年要低七个百分点,也就是说,随着分配上收入差距的加大,女性与男性的收入差距也扩大了。另外,作为带薪假期的产假也给职场上的育龄妇女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国家法律规定怀孕妇女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在这期间享受同等的工资等其他待遇,而此时的妇女已经在自己的职位上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从她怀孕到产子这段时间都不能与平时做同等的工作。在此期间单位在不停发展,许多机会就此错过,而中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育龄妇女在产假期间享有同样的升职机会,当产妇生产完后回到工作岗位时,已是 “物是人非”。 除此之外,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让我们发现,在经济危机面前,女性就业者面临更大的冲击。 湖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教师唐娅辉日前告诉记者: “在这次危机中,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是中国沿海地区的外向型企业,在这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生产线上70%是女工,企业的减产、停产或减薪,使这些女工失业待业或回到家乡。在没有金融危机的时候,妇女回乡就业和创业都不容易,在受金融危机影响用工需求减少和市场消费疲软的情况下,返乡的女农民工在本地再就业和创业更不容易。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女性失业群体仍然是失业队伍中的主力军,在以工矿业为主的地区尤为突出。金融危机对女大学生就业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据某大学对该校当年毕业的1000多名大学生的调查,女大学生找工作时遭遇性别歧视的情况明显存在,落实工作单位的比例明显低于男生。” 江南大学法政学院教授高凛认为,女性最大的就业困境在于性别歧视,而这很大程度上又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有关。为了更好地实现女性权利的法律保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善:首先,增加并完善宪法对女性权利的保障内容,例如扩大女性就业范围,禁止用人单位在具体行业中对女性设置高门槛。其次,建立、健全保障女性权利的全方位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干,同时还要健全并完善其他相关保护女性权利的部门法体系。目前,特别有必要制定的是 《反就业歧视法》,结合我国社会情况,对妇女性别就业歧视的行为作出科学界定,以此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属于就业歧视。另外,还要健全并完善国家的各种单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各部门行政法规在内的一整套保护妇女权益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比如刑法要加大对歧视女性就业的单位及个人的惩处,民法、婚姻法要科学合理地规范女性权利,保护女性合法的权益。最后,完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以细化相关部门的权责,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唐娅辉则建议调整就业结构,进一步扩大女性就业领域。她说: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世界各国就业人员的行业、职业构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呈现出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下降,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就业比重大幅度上升的趋势。目前中国女性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与国外比较还有很大的差距,有资料表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女性从事第三产业的人数占女性就业人数的66%,法国为53%,日本为50%,而中国仅为20%左右。在世界公认的适合妇女工作的 ‘女性职业’中,包括办事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商业工作人员、服务性工作人员,中国妇女的比例结构也不合理,仅占29.81%,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也大大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只是在那些技术含量比较低的商业工作人员和服务性工作人员中,女性所占的比例高一些。虽然中国不存在 “女性职业”,但这种表面上的男女就业平等掩盖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妇女在生理上和心理上与男性的差异被抹杀了。因此,政府应该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增加女性的就业机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的规定,自2015年起,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为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将高校毕业生享受的就业见习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现行促进包括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劳动者就业创业各类政策措施,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均可按规定参照享受。具体包括: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三、各地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移动互联新技术、新媒体,积极宣传解读政策内容,公开政策申请办法、受理程序、办理时限等情况。技师学院和特殊教育院校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将政策宣传到每一名毕业生,帮助他们了解熟悉政策。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细化实施办法,简化操作流程,严格对象审核,做好政策落实的经办服务等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拨付资金,为落实政策提供保障。残联组织要做好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享受政策的相关服务工作,为毕业生享受政策提供便利。 五、各地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政策落实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能享受政策。要进一步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有效甄别享受政策人员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对存在虚报、冒领各种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从国家统计局获悉,从明年起我国将对全国所有地级城市的劳动力就业数据实行每月一查的月度调查。目前,这项全国月度劳动力调查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从本月起已开始组织第一次试调查。据悉,目前我国对全国31个省会城市进行劳动力月度调查,为了更全面反映全国整体就业情况的变化,国家统计局从明年起将月度劳动力调查范围由大城市扩大到全国所有地级城市,每月调查样本约为12万户。同时对调查内容也将进一步丰富,增加一些反映就业质量方面的内容。 根据目前对全国31个省会城市的失业率调查来看,今年上半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这31个城市城镇失业率基本保持在5.1%左右,波动幅度未超过0.2个百分点。其中1至3月份,由于受春节假期的影响,失业率呈逐月上升的趋势,3月份达到了5.19%的高点。之后失业率逐月回落,6月份降到了上半年的最低点5.0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从整个上半年失业率走势看与近几年基本一致,既没有出现大的上升,也未出现大的下降。 另据国家统计局90万家企业联网直报统计显示,企业用工仍在增加。今年二季度末,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1744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46万人,同比增长0.3%。同时,城镇新增就业已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0%以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至6月末,全国城镇新增就业718万人,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的71.8%。数据显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新形态,对稳增长、促就业发挥了显著作用。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今年上半年新注册企业增长19.4%,注册资金增长了43%。国家统计局专项调查也显示,6月份创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比重比1月份上升了0.11个百分点。
近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贯彻实施《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工作情况汇报,并部署其执法检查工作。旨在进一步总结就业创业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发现执行条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省、市、县政府建立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及将相关就业指标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体系执行情况;省、市、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使用情况;高校、职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搭建创业孵化平台,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及创业带动就业情况;建立城乡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及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工作情况;职业培训及创业培训(实训)工作开展情况;对违反《条例》给予处罚的工作情况等。 据悉,执法检查于10月中旬至下旬进行,3个执法检查小组将赴沈阳、大连、鞍山等9城市进行检查,其余5市将委托市人大进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专家认为,在我国经济增速换挡和动能转换的背景下,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 意见指出,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广袤乡镇百业兴旺,可以促就业、增收入,打开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新局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说,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的农民工,有志于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都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 他说,推动返乡创业契合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现在创业氛围、环境在不断优化、改善,创业扶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同时,返乡创业顺应了产业转移这一进程。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过程中,不论是转移产业本身,还是这些产业所能拉动的配套产业,都蕴藏着巨大的商机,所以返乡创业有很多机会和空间。此外,返乡创业也顺应了劳动力结构性变化的趋势。 意见提出,要坚持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相结合,坚持盘活存量与创造增量并举,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坚持输入地与输出地发展联动,通过促进产业转移、推动输出地产业升级、鼓励输出地资源嫁接输入地市场、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渠道带动返乡创业。 专家认为,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创业政策,对农民工等群体也应一视同仁,这样能激发更多人创业的积极性。 意见强调要健全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存量资源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工作,完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公共服务,改善返乡创业市场中介服务,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 中国就业促进会副会长陈宇说,我国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开发区、创业园和孵化基地等设施,发挥它们最大的边际效益,同时避免重复建设。而网络创业具有成本低、产品多样、方便快捷等特点,应当大力支持。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指出,培训是创业重要一环——创业者不能打无准备之仗,只有了解市场,具备风险意识,提高自身素质,才能走得更长更远。 意见提出了支持返乡创业的五方面政策措施:一是降低返乡创业门槛;二是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四是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五是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周天勇指出,对于创业者,降低经营、融资等成本是重中之重,这些措施正是要给这些创业者一个良好的启动和发展空间。
为给农民工搭建就业平台,让农民工在家门口就能找到称心的工作岗位,真正感受到劳动就业部门提供的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凌源市劳动就业局经过一个月的调查与精心筹备,于2015年9月28日深入杨杖子镇组织开展秋季劳务输出农民工专场洽谈会。 杨杖子镇位于凌源市西南部,与河北省宽城县接壤,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凌源市劳动就业局在考察并精心做足大量准备工作后,将此次秋季劳务输出农民工专场洽谈会定于此处召开。9月28日,杨杖子镇集市人头攒动,门庭若市。宣传喇叭声、应聘、咨询、解答声与来往人车声连成一片,奏响一曲“劳企”无缝对接、送就业岗位到家门的和谐乐章。 据统计,本次活动期间共带来北京、沈阳、上海、大连以及日本、新加坡等境内外招工企业36家,免费发放招工信息报、维权手册及各类法律法规2000余份,为应聘者提供420余个就业岗位,其中不限制技能的操作工、装卸工、快递员、服务员等工种占80%以上,工资待遇平均在2500-4500元/月,技术工种如钻工、焊工、木工、按摩师等月薪一般在6000元以上。两场次招聘会,进场人数达到2000多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人数560人,推荐用工规范诚信企业4个,推荐诚信机构6个。 “在家门口就能找到挣钱多的工作,真是高兴啊!”一位求职者不光道出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心声,更道出了此次活动的主题——帮助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真正做到为民、便民、亲民、富民,开辟就业扶贫新途径。
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区城乡就业管理局制定了银州区“十三五”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规划。 在制定《促进就业工作规划》过程中,首先,就银州区“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进行评价:认为在此期间,全区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市场就业机制已经形成、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不断强化、农民工工作迈出新的步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其次,就“十三五”时期全区将要面临的就业形势进行初步分析:一是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下行,就业压力将继续加大;二是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将会更加突出;三是经济社会环境变化对促进就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四是在加速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对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安置提出了新的任务;五是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以及职业培训远不能满足就业工作需要;六是在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劳动关系矛盾凸显,使劳动关系协调难度加大。 在对“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进行评价和对“十三五”时期全区将面临的就业形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银州区“十三五”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规划》:在规划中,主要强调要坚持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促进就业与人力资源开发相结合、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促进相结合和坚持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权益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要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的就业工作。二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五是加速调整就业结构,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六是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七是 建立失业统计制度和失业预警机制。八是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