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保部公开发布5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已与1月1日施行的新《环保法》同步实施。 按照新《环保法》第63条规定有4大类环境违法行为需要处以行政拘留。由环保部、公安部、工信部、农业部以及质检总局联合制定的办法对这4大类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了详细解释。 办法表示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行为包括送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后再次检查发现仍在建设的;现场检查时虽未建设但有证据证明在责令停止建设期间仍在建设的;被责令停止建设后拒绝、阻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核查的等3种情形。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行为包括送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后再次检查发现仍在排污的;现场检查虽未发现当场排污但有证据证明在被责令停止排污期间有过排污事实的;被责令停止排污后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具有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部门核查的等3种情形。 办法指出新《环保法》第63条第三项规定提到的暗管是指通过隐蔽的方式达到规避监管目的而设置的排污管道包括埋入地下的水泥管、瓷管、塑料管等以及地上的临时排污管道;渗井、渗坑是指无防渗漏措施或起不到防渗作用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灌注是指通过高压深井向地下排放污染物。 办法明确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直接排放的;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的;在生产经营或者作业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其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等7种情形。 就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办法说包括送达责令改正文书后再次检查发现仍在生产、使用的;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完成责令改正文书规定的改正要求的;送达责令改正文书后拒绝、阻挠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主管部门核查的等3种情形。
“作为中国第一状元县——休宁县,应该走在中国农业改革的前面,先行先试,而建立山区农业模式创新、转型示范园是农业改革创新的示范样板工程,具有颠覆性,这是一场农业绿色革命,对今后休宁打造养生之都产生重大积极影响。”全国人大代表、安徽黄山市多维生物集团董事长、黄山市休宁新林草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陈光辉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 陈光辉代表指出,实现山区农业模式创新、转型、升级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重新设计亩收入达到5000-10000元以上新型模式是休宁扶贫、富民强县的重要举措,帮扶的面积大、农民群体多,而且多项新型农业模式发明专利创新在休宁,并且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点赞、汪洋副总理的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复文件。 多年来,重中之重的三农问题一直得不到很好解决,所带来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导致中国农业陷入多重困境和将面临诸多严峻问题的挑战。落后的农业模式和化学农业方法导致中国农业使用了世界二分之一农药、三分之一化肥,污染日益严重;在传统落后的农业模式和承包制双重条件下,难以解决废弃物污染问题、农业规模化生产问题,而且生产管理方式落后;低效的农业模式引发的民工潮导致城市交通拥堵,每时每刻都在排放大量的汽车尾气,城市人口、环境、容量大大超载,城市、耕地地下水资源日益短缺,空气质量下降和雾霾天气;农村出现空心化、老龄化,农村劳动力缺乏等。 陈光辉代表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实践中他还发现,像传统单一的茶树种植方法无法解决自身的病虫害——农药问题,无法满足自身转化所需要的有机肥——化肥问题;也无法抑制杂草生长——除草剂问题;茶树在生长过程对各种芳香物具有很强的吸附性、喜欢适度遮阴,而单一的茶树无法满足自身生长所需要的这些环境和条件;茶园大都种在斜坡上,水土流失越来越严重,随着极端气候的日益增加和环境破坏,造成大部分山地黄土裸露;另外,茶叶采收季节性强、初级加工时间短,又无法长年解决农民就业。 “为中国农民找一条好路,给农民‘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必须打破传统农业单一,必须认真总结全国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发明创造,重新给养鱼的农民、养牛的农民、养羊的农民、种稻子的农民、果农、菇农、茶农等设计亩收入达到5000-10000元以上的模式样板,将生物链、产业链循环到底。”陈光辉代表指出,一旦完成多功能大循环农业,我们不再局限18亿亩耕地,而是完成国土100亿亩山区、草原、耕地、内陆水域等每一区域的多种模式顶层设计,通过国土高质量改造,帮助农民亩收入提高到5000元以上,意味着中国农民每年新增收入几十万亿元,这是一场浩大的农业生物绿色革命。 由此,陈光辉代表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在霞溪成立多种新型农业模式的研究中心和培训、推广中心。通过优化生物组合智造进行多种新型模式的立体实验,通过最大的天然实验室使创新的成果更加接地气,更加能够适应极端气候和环境,并且创建今后能够大面积在山区草原推广和应用的特色品种。 (二)利用国土最大面积的山区草原发展木本草本粮棉油、瓜果蔬菜、生物质能源等自然宝贵再生资源基地,替代亿万吨转基因粮棉油食品饲料等,形成中国特色县域区域经济。 (三)巩固已经推广的10000亩新型多维生态茶园示范基地建设和新林草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效果,为今后黄山市80万茶农80万亩茶园改造和农村庭院经济建设应用与推广做好示范。 (四)建立与美好乡村鲜产品加工相配套的多功能大循环农业改革实验区。三、五个美好乡村配套一个多功能大循环农业鲜产品加工中心,六、七个大循环农业加工中心镇形成特色县域经济,将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步伐。
日前,农业部印发《2016年种植业工作要点》,要求种植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统领,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的工作主线,突出“稳产能、调结构、转方式”的主攻方向,加快转型升级,厚植新优势,增添新动力,开辟新境界,努力提高种植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夯实现代种植业发展的基础。 《要点》明确了2016年种植业的发展目标,即着力提升“三个能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重点任务上,做到“三个坚持、三个突破”,即坚持科技引领,力争在创新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坚持效益为重,力争在协调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坚持生态为先,力争在绿色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要点》确定了2016年种植业七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一是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稳定小麦水稻面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强化病虫监测防控,保持粮食面积基本稳定。二是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落实《农业部关于“镰刀弯”地区玉米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要求。启动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扎实推进马铃薯产业开发。三是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做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严格规范管理设施农用地。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继续抓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和湖南重金属污染区综合治理试点,加快建设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四是实施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种业科技创新,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打造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的升级版。提升种植业信息化水平。五是促进提质增效。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多抗、适宜机械作业的棉油糖新品种。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深入开展园艺作物“三品”提升行动。做强果茶产业,助力农民增收、脱贫攻坚。促进蔬菜生产稳定发展。六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发展节水农业,实现永续发展。七是推进依法行政。做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推动依法行政,加强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民利益。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精神,扎实做好2016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根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部署,现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十二五”期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增效,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农民收入增幅连续6年高于GDP和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打开新局面,农村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为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十三五”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为目标,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为中心,以推进农业结构性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领水平、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农业生产经营效益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2016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新理念引领农业新发展,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源泉,以“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为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科技、装备、人才、政策、法治支撑,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绿色发展,统筹国内国际,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一、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1.保持粮食生产总体稳定。树立大“粮食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推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大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加强防灾减灾,保持粮食总量基本稳定。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小麦、水稻生产,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口粮田。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支持粮食主产区建设核心区。继续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 2.推动种植业转型升级。编制发布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不断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适当调整“镰刀弯”地区玉米种植,扩大粮改豆、粮改饲试点,力争玉米面积调减1000万亩以上。探索建立大豆、棉花、油料、糖料蔗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快推动园艺作物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和品牌创建,继续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开发,发展旱作农业、热带农业和优质特色杂粮。 3.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养殖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深入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创建500家国家级示范场。调整生猪生产布局,引导生猪养殖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以肉牛、肉羊、奶牛为重点,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推进草牧业试验试点,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加强奶源基地建设,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提升中国奶业D20示范带动能力。加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质量安全监管。 4.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合理调整渔业养殖布局结构,减少湖泊、水库和近海网箱养殖密度,鼓励引导大水面增养殖和离岸养殖,积极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县创建活动。逐步压减近海和内陆捕捞产能,鼓励引导捕捞渔民减船转产,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和远洋渔船装备升级。拓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和营销渠道,发展增殖渔业和休闲渔业。强化渔政队伍建设,全面实行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5.深入推进农业对外合作。优化重要农产品进口全球布局,健全贸易救济和产业损害补偿机制,扩大特色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努力构建财税、金融、保险、外经贸等农业“走出去”支持政策框架,编制实施《农业对外合作规划(2016-2020年)》。支持建设育种、仓储、加工、物流等基础设施,建立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搭建农业“走出去”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植跨国涉农企业集团。启动农业科技国际合作行动计划。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亚非拉重点国家农业合作,落实好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100个农业合作项目。 二、强化农业技术装备和条件建设,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6.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启动实施农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加快构建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创新资源配置体系,着力完善农业科技创新链,大力推进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实施农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和工程,重点突破生物育种、农机装备、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关键技术。创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机制,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完成农业领域科技计划管理专业机构改建。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优化升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与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建设,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作用,协同推进重点攻关。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加快推进现代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工程,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农技服务。 7.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探索种业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实施现代种业建设工程和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推进玉米、大豆等良种科研攻关,加强优质高产多抗广适、适应农机农艺结合的新品种培育,加快主要粮食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推进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加大保护利用力度。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快国家级种畜禽核心场建设,继续推进水产种业发展。贯彻实施《种子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进简政放权,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职责,改革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建立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实施省际引种、种子委托生产和委托代销等备案制度,推动监管重心由事前许可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加大打假护权力度,全力推进依法治种。 8.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努力突破油菜、棉花、甘蔗等作业瓶颈,进一步提升水稻机插、玉米机收水平。积极发展畜牧业和渔业机械化。推进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支持鼓励老旧农机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扩大关键环节农机作业补助范围,持续开展深松整地作业,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等新技术。加强农机教育培训和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切实提高农机作业、维修、培训等社会化服务水平。配合制定实施《中国制造2025》农机装备行动方案。 9.大力发展农业信息化。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加快建立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加强农业全产业链信息分析预警,完善农产品采集系统和农业统计分类标准体系。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稳步扩大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范围,开展鲜活农产品进城和农资下乡试点。加大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力度,提高农民手机应用技能,推进农业遥感和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配套应用。改善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采集手段,不断提升调查数据质量。 三、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0.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坚守耕地红线,配合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扩大农作物合理轮作体系补助试点,探索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开展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在玉米非优势产区进行轮作试点。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适当提高补奖标准。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强草原执法管护。编制实施草原休养生息规划,启动牧区草原防灾减灾工程。推进天然草原改良,组织做好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试点工作。严格实行休渔禁渔制度,探索开展近海捕捞限额管理试点,持续清理整治“绝户网”和涉渔“三无”船舶,加强渔业资源调查。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实施江豚、中华鲟等珍稀物种拯救行动计划。维护农业生物多样性,严防外来物种入侵。 11.继续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持续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建设高标准节水农业示范区,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继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试点,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高效肥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实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区域示范工程,启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研究农用地膜使用有效管理办法,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完善农业面源污染全国性监测网络,开展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综合示范。 12.加快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实施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继续抓好湖南重金属污染区综合治理试点,积极探索重点污染区生态补偿制度。扩大东北黑土退化区治理试点范围,抓好河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 13.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示范市、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广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选择粮食主产区、畜禽养殖大县、水源地等典型地区,继续实施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启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在适宜区域建设稻渔共生综合种养基地。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业生产风险防范水平 14.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启动实施《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工作方案(2015-2020年)》,完成1000项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任务。大规模开展农业标准化创建活动,开展产地环境污染调查与治理修复示范,推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实名购买制度,在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家庭农场推行投入品记录制度,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行动。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规模,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着力打造一大批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 15.加快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能力。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善风险监测评估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与食药部门无缝对接,共同打造生产、屠宰、流通、加工、消费全程监管链条。积极争取支持政策,再创建2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推动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省、地、县、乡四级监管机构,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专项整治和责任追究,严打重罚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 16.全面提高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控制能力。严把养殖业监管关,强化养殖档案管理,加强网格化日常监管。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优先病种防治计划,防范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风险。强化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全面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监管,从源头上控制药残超标风险。严把活动物移动监管关,加强动物检疫,严防动物疫情跨区域传播。严把屠宰业监管关,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探索改革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建立健全养殖业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17.强化农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渔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加渔业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强化远洋渔业安全监管,做好抗御台风工作。加强直属垦区安全生产指导。继续推进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健全完善农业应急体系,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18.完善农业补贴和价格政策。全面推动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改革,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推进渔业油价补贴改革政策落实,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助机制。推动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推动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推动完善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率,降低操作成本。探索建立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 19.推进农业节本增效。从技术、装备、设施、服务、加工和流通等多方面着手,推广节本增效技术,提高农业投入品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流通成本。适应市场需求,引导各地立足资源禀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优质产品,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加强品牌培育塑造和营销推介,推动实现优质优价。 20.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市场流通。研究出台指导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完善并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深加工,继续加强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和推广,深入开展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实施主食加工和农产品加工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健全统一开放、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国家级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加强储运加工布局和市场流通体系的衔接,推进实物流通和电子商务相结合的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配送、冷链设施设备等发展。鼓励农村经纪人和新农民搞活农产品流通。 21.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继续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宣传推介中国最美休闲乡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点线路。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认定和保护,培育各种文化产品。 22.推进农业产业化。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培育壮大一批千亿级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园区,强化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农户提供信贷担保和技术培训,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深入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23.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加快培育多种形式的现代农业服务组织。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积极发展良种苗繁育、水稻集中育插秧、农机承包作业、饲料散装散运、养殖业粪污专业化处理、动物诊疗等服务。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收、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支持建设集中育秧、粮食烘干、农机场库棚、仓储物流等服务基础设施,鼓励地方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跨区域提供专业化服务。 24.扎实推进特色产业精准脱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的指导意见,谋划具体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农业行业优势,大力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积极推进村企对接,强化致富带头人创业和贫困户种养实用技术培训,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强特色农产品市场开拓,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探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带动模式,推动扶贫政策落实到户到人、扶贫资金量化到户到人,确保农村贫困人口通过产业发展精准受益。加强定点扶贫、片区扶贫、援疆、援藏等工作。 六、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5.积极引导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研究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政策建议。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农民土地,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规模经营模式。探索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政策。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改进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 26.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再选择10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切实抓好宣传培训、政策执行、督查督导等关键环节工作。对已经开展整省试点的12个省份及时组织“回头看”,抓好各个环节的完善补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利用确权登记时机,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将分散零碎的承包地通过互换或流转等方式,集中归并,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 27.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体系,优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不断完善补贴、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和人才培养等扶持政策。允许将集中连片整治后新增加的部分耕地,按规定用于完善农田配套设施。抓紧建立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直报信息系统。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健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定向培养职业农民。推动建立健全职业农民扶持制度,相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倾斜,依托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壮大职业农民队伍。引导农民外出务工、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新创业。 28.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中央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精神,指导基层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核实和成员身份确认,重点抓好经营性资产量化、资源性资产确权、非经营性资产管护等工作。继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在发展股份合作以及完善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方面探索形成一批成熟经验。抓紧谋划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改革试点,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29.推动农业金融保险创新。推动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合作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成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组建,并开始实质运营。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范围,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配合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降低产粮大县三大主粮作物保费补贴县级配套比例,探索建立口粮作物基本保险普惠补贴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猪及糖料蔗等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拓展水产养殖业保险。推动建立农业保险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树立现代农业金融意识,注重农村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30.着力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抓紧细化实化政策措施,争取在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和耕地保护,稳步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构建适合农垦实际和农业生产特点的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加快完善垦区社会保障机制。实施培育农垦国际大粮商战略,加快推进垦区间、垦地间联合联盟联营,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开展先行试点示范。推动将农垦系统纳入国家农业支持和民生改善政策覆盖范围。 31.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总结提炼农村改革试验成果,推动农村改革试验区积极承担新的改革试验任务。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继续组织开展试验任务第三方评估工作,探索对到期试验任务进行考核评价。系统总结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模式,继续实施示范区以奖代补政策。推动以示范区为平台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探索金融支持示范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办法,引导资源要素向示范区集聚。 32.加强农业法治建设。大力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制定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工作,出台《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配套规章。深入推进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监督纠错作用。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农业系统自身建设,实现思想观念上的新引领、方法路径上的新突破、工作职能上的新转变和作风面貌上的新气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转变发展理念,树立创新强农、协调惠农、绿色兴农、开放助农、共享富农的发展理念;转变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用过硬作风和一流业绩树立农业系统干部的良好形象,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大发展理念”成为今年两会的热词之一,辽宁省大连市是整建制现代农业示范区,都市型现代农业综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35个大中城市第四位。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市市长肖盛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保持农业农村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全市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肖盛峰说,大连要按照“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活三产”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催生出更多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促进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和民生改善提供根本保障。 做优一产,大连要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围绕创建北方现代农业先行区和“四化”统筹协调发展样板区的目标,着力强化产业培植、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大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要重点强化长海县现代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促进水产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做强二产,大连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要坚持用工业化理念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加快形成专业分工明显、区域特色突出的加工业发展格局。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工程,完善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突出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加快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传统产业。 做活三产,大连要积极发展休闲农业。肖盛峰说:“要充分发挥我市青山碧海、田园沟域、岛屿岸线融合一体的生态景观优势,在用地审批、基础建设等领域给予重点扶持,加快推进乡村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满足市民及国内外游客的个性需求,为大连这座旅游城市拓展新的空间,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打造农村经济升级版。” 《办法》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该办法明确食药监督管理部门对投诉举报管理的职责,强调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具体职责;重心下沉,明确属地受理原则。 同时,考虑到根据监管职责划分,以及有些省(市)实行统一受理,该办法规定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食药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对食药投诉举报实行统一受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诉举报人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提出投诉举报。 此外,《办法》进一步明确投诉举报工作责任。该办法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及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投诉举报机构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明确了投诉举报机构和承办部门工作准则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植物检疫机构执行检疫任务可以收取检疫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进出口植物的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批准,农业部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四日发布的《国内植物检疫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为更好地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1月1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该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办法》进一步细化投诉举报办理程序。首先,明确转办要求。投诉举报受理后,一般投诉举报应当3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重要投诉举报应当2日内转交同级食药监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办法》明确承办要求和办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特别复杂疑难的投诉举报,需要继续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书面报请投诉举报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及投诉举报机构。 《办法》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该办法明确食药监督管理部门对投诉举报管理的职责,强调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具体职责;重心下沉,明确属地受理原则。 同时,考虑到根据监管职责划分,以及有些省(市)实行统一受理,该办法规定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食药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对食药投诉举报实行统一受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诉举报人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提出投诉举报。 此外,《办法》进一步明确投诉举报工作责任。该办法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及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投诉举报机构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明确了投诉举报机构和承办部门工作准则和责任。 �4i: N B 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sans serif', tahoma, verdana, helvetica; font-size: 12px; font-style: normal; font-variant: normal; font-weight: normal; letter-spacing: normal; line-height: 18px; orphans: auto; text-align: start; text-transform: none; white-space: normal; widows: auto;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text-indent: 21pt;">第二十一条植物检疫机构执行检疫任务可以收取检疫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进出口植物的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批准,农业部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四日发布的《国内植物检疫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网购虽然火,问题也不少。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大对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的抽检力度,促进电子商务商品的质量提升。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27日举行的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介绍了这一情况。 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远程购物投诉超过2万件,其中网络购物投诉占比达到95.41%。电商平台被消费者投诉的最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商品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的现象比较严重。 工商总局提出,今年将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尤其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商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质量的一体化监管,尤其要加大对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的抽检力度。 此外,工商部门今年还将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集中执法力量,以家用电器、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为重点,统一组织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集中整治商品质量问题,排查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为了提升消费维权执法能力,工商总局将会加快推进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完善在线投诉和处置功能,实现消费者诉求处理流程透明化,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 存��@ �� N B�或者责令改变用途。销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九条植物检疫人员在植物检疫工作中,交通运输部门和邮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在植物、植物产品的运输、邮寄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当事人对植物检疫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植物检疫机构的上级机构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植物检疫机构执行检疫任务可以收取检疫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进出口植物的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批准,农业部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四日发布的《国内植物检疫试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