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医〔2015〕50号)要求,经研究,现就亚洲I型口蹄疫病毒材料调查和处置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部指定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国家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作为我国亚洲I型口蹄疫病毒材料指定保藏机构。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会同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研究提出亚洲I型口蹄疫抗原储备规模、储备方式、抗原质量监控和管理方案,以及储备单位推荐名单,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我部兽医局。 二、各有关疫苗生产企业以及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兽医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应全面清查保藏亚洲I型口蹄疫活病毒的情况,详细记录保存地点、数量等情况并总结疫苗生产过程中的生物安全管理情况,提出转交指定保藏机构保藏的计划或销毁计划。疫苗生产企业于2016年1月15日前,其他单位于2016年3月15日前向所在地省级兽医部门报告。各省级兽医部门应督促辖区内各有关疫苗企业、单位及时提交报告,汇总后分别于2016年1月31日、2016年3月31日前报我部兽医局,同时抄送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请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检索查阅国内有关单位、专家曾经在国内外发表过的涉及亚洲I型口蹄疫病毒实验活动的论文、基因银行(GenBank)的毒株信息等,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论文作者、毒株信息提交人、所在单位、所涉及实验时间、实验主要内容、论文链接等信息统计汇总报我部兽医局。 四、2016年5月底前,除指定保藏机构、口蹄疫疫苗定点生产企业以及我部指定的亚洲I型口蹄疫抗原储备单位外,其他保藏有亚洲I型口蹄疫活病毒和抗原的兽医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企业,应在所在地省级兽医部门监督下,按照所提计划,将所保藏的亚洲I型口蹄疫活病毒和阳性血清交指定保藏机构,或全部销毁,并通过所在地省级兽医部门将转交或销毁情况报我部兽医局。 五、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有关疫苗生产企业,对现有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O型-亚洲I型-A型三价灭活疫苗研究提出去除亚洲I型组分的工作计划、已生产含有亚洲I型口蹄疫组分成品疫苗的处置方案,于1月31日前报我部兽医局。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完善相关疫苗生产规程、质量标准,做好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工作。 六、自2016年6月1日起,除指定保藏机构以及我部指定的亚洲I型口蹄疫抗原和应急疫苗储备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藏亚洲I型口蹄疫活病毒和阳性血清。各省级兽医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对私自保藏亚洲I型口蹄疫活病毒和阳性血清,以及违法开展亚洲I型口蹄疫活病毒实验活动等行为,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我部将根据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对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月4日
1月8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召开发布会,对日前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 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是走过去‘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老路,而是立足于农业农村,通过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方式加快建立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 农村经济司副巡视员邱天朝在发布会上表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际上是“农村经济的4.0”,对促进农民增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不言而喻的作用。在他看来,农村产业融合与此前发展的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有着相通之处和不同之处。 “如果传统市场简单交换情况下的产业关系,是农村经济的1.0版;上世纪80年代发展的乡镇企业可以理解为农村经济的2.0版;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作为农村经济的3.0版;现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简单来说就是农村经济的4.0版。” 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提到推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邱天朝表示:“‘十三五’时期,农民增收面临诸多的挑战。农业生产成本的‘地板’在不断的抬高,农产品价格却遇到‘天花板’的限制,直接限制了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空间。” 邱天朝认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就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系很简单。农民的所有的收入都来源于产业、来源于经济,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繁荣了,农民的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自然就会增加,这中间有必然的联系。” 邱天朝同时也指出,经济发展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带动农民增收,所以《意见》专门强调了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产业链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十三五”和明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韩长赋部长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就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做好“十三五”和明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农业部党组的工作安排,认真总结“十二五”行业发展的成就经验,分析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明年和“十三五”的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新成绩,总结新经验 “十二五”时期,伴随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依靠市场拉动、科技驱动和政策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保持了较快增长,形成了新的发展格局,成为产业关联度高、行业覆盖面广、中小微企业多、带动作用强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为“三农”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总量规模快速扩大。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体量巨大的朝阳产业。2011—2015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从13万亿增加到20万亿元,年均增长11%,在工业中占比从16%提高到18%,很多农产品加工大省工业中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值从1.8:1提高到2.2:1。规模以上企业从6.9万家发展到7.6万家,大中型企业比例达到16.15%,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近2万家,超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70家(其中超500亿元的5家),成为经营主体融合共生的主导者、产业环节融合互动的引领者、资源要素融合渗透的推动者。 (二)发展动力持续强劲。“十二五”期间,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农产品加工业,既不与民争利,又带农增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完成固定资产投入累计达到16.8万亿元,年均增长19%,其中2015年预计达4万亿元,同比增长9.7%,高于工业2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1.2万亿元,同比增长8%,成为经济发展新的亮点,为新常态下稳增长发挥了重要带动作用。 (三)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发展,落后产能逐步消化,装备技术升级加快,为产业发展增强了新的发展动能。目前食用类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农产品加工业比重达52%。主要农产品加工初步形成齐全的国产化机械设备品种,如肉类加工设备国产化88.5%以上,粮油加工设备逐步替代进口。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周边地区正在推进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电商换市,一批名企、名品、名家正在培育成长。 (四)空间布局更趋合理。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向加工园区、物流节点、优势主产区集聚,形成了一批特色产业集群。2015年农产品加工园区达到1600家,汇聚了3.5万家企业(其中龙头企业1.5万家),成为优秀企业和名牌产品的聚集地;山东、河南、四川、内蒙古等10个畜禽大省的肉类加工总量占到全国的80%;河南方便食品、湖南辣味、安徽炒货、福建膨化、湖北冷冻、四川豆制品等形成区域特色品牌。 (五)融合发展趋势明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势头逐步显现。农业经营主体接二连三融合,吸引农民直接以资金、农产品、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发展加工和流通业,全国农民合作社中已有53.3%从事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前延后伸融合,将农户、加工企业和经销商等不同环节的经营主体,在空间上集聚形成利益共同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叉融合,打造了农业产业化升级版。“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渗透融合,将电子商务、加工体验和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引入,模糊产业边界,实现网络链接,大大缩短了供求距离,降低了经营成本。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延长了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构建,实现补农建农带农。目前农民人均收入9%以上来自农产品加工业工资性收入,加上关联产业比重更大,每亿元加工营收吸纳96人就业,明显高于工业;农业逐步从出售原字号农产品转向加工制品,我国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都是加工制品。可以讲,“十二五”是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大发展的时期。 与此同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风声水起、百花齐放、精彩纷呈,呈现出“发展加快、布局优化、质量提升、领域拓展”的良好态势,作为农业新的业态和农业新的增长点,其内涵日益丰富,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如果说农产品加工业是对农产品资源进行开发,将农产品“卖出去”来增加农民收入的话,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则是对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生态资源进行开发,将消费“引进来”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正因如此,中央扶贫工作会议指出:“有一些贫困地区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独特的人文环境,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变成旅游产品,农家院变成旅游设施,绿水青山变成了群众脱贫致富的金山银山”。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休闲农业经营主体180万家,预计2015年经营收入3500亿元,接待游客11亿人次,带动3300万农民受益,已成为农民就业增收的新亮点,成为城乡居民望山看水忆乡愁的好去处。 “十二五”时期农产品加工业及休闲农业发展成就来之不易,凝聚了各级管理部门、广大企业和亿万农民群众的智慧与汗水。可以说,产业有了大发展,工作上了新台阶。在实践中大家积累了不少好经验。 一是始终把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作为推进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这些年,我们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重视产业发展质量效益,指导企业以农为本,引领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加工和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努力为农业注入资金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着力破解农产品价格“天花板”与成本“地板”双重挤压以及资金技术等要素瓶颈问题,充分发挥产业增长带动作用,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产业功能,从纵横两个方面为农民开辟了新的就业增收渠道。 二是始终把市场决定和宏观指导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遵循。这些年,我们紧紧围绕产业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通过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产业,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依托社会组织,整合资源要素,针对农产品加工薄弱环节、瓶颈制约和重点领域,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作用,强化各类公共服务,引导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农户形成了发展产业的合力,有效激发了产业发展的活力。 三是始终把政策引导和项目推动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这些年,我们努力在财政、税收、投资、金融、用地等政策方面为产业发展争取空间,用政策来推动,用规划做引领,用标准来衡量,善于把问题变成课题,把课题变成政策,把政策变成项目,先后推动出台了粮食加工减损、加强科技创新、技术集成基地、综合利用、主食加工、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人才队伍建设、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创业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开展主食加工提升等系列活动,有效组织实施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等财政项目,为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带动作用。 四是始终把创新和推广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这些年,我们努力把创新练就成看家本事,瞄准资源配置、人才培育、体制机制建设、成果转化等关键问题,不断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出实招、下大力,在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产地初加工技术装备创新、传统加工技术传承创新、休闲农业、农业文化遗产、创意创新等方面培养了一支强有力的专家队伍,在成果推广应用、标准化进程、品牌培育、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创新支撑。 五是始终把职能和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保障。这些年,各级管理部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整合系统资源,汇聚工作合力,形成了目标一致、上下联动、部门协作、一起发力、互相支持、攻坚克难、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适应新形势,明确新思路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这是我们做好产业工作的行动指南和遵循依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等任务要求。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强调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特别是要把供给侧结构改革作为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培育发展新产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就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市民化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央的部署要求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期,也是我们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期。一方面,全面小康社会,居民收入倍增、人们消费结构变化、消费档次升级,形成新的需求,加之现代装备技术、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发展催生新产业新业态,为产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另一方面,我国经济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新常态,产业发展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加大、要素供应趋紧、投入成本上升等严峻挑战,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势在必行。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明确新思路。 (一)坚持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工作目标。这些年,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粮食和主要农产品连年增产,农民收入也连年增长,但受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农产品价格下行等因素影响,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民增收难度加大。不解决好这个问题,农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就会成为空话。这就需要提升新的农业增值空间,开辟新的农民增收渠道。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一端连着田间地头,一端伸向消费市场,搭建起了沟通城乡的桥梁,既吸引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又拓展了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了农产品转化增值。五中全会提出共享发展,在农村首先要发展那些农民能够广泛参与、共享产业链价值链增值收益的产业。因此,我们要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为工作目标,坚持以农为本,立足农业资源特色优势,尊重企业和农民主体地位,做大做强产业,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为实现农业多重增效和农民多渠道增收做出贡献。 (二)坚持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工作路径。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国际经验也表明,农业不仅是农产品的生产,还包括与农业相关联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是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农产品加工业具有天然的“接一连三”的特殊属性,而休闲农业则更是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体。我们要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要求,努力促进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以农业为基本依托,以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为载体,通过产业间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前后联动、要素聚集、机制完善和跨界配置,将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机整合、一体推进。通过采用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组织形式,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培育农民增收新模式,形成利益、命运和责任共同体。通过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程,努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并进。 (三)要坚持以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民创新创业三大任务为工作布局。经过几年的探索,我们已形成了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民创新创业三大任务。这是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抓手,适应新的形势,符合职责要求,应当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主体任务和工作布局。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在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的同时,大力推动规模扩张向转型升级、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产业集群转变,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促进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更加注重资源环境和集约发展,构建政策扶持、科技创新、人才支撑、公共服务、组织管理体系。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总量明显增长,结构明显优化,竞争力明显增强,争取年均增长7%左右,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值达到2.5:1左右。发展休闲农业,要与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农民创业创新融为一体,注重规范管理、内涵提升、公共服务、文化发掘和氛围营造。要依托农村绿水青山、乡土文化等资源,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农耕体验等,培育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力争到2020年,产业规模年均增长8%以上,布局优化、类型丰富、功能完善、特色明显的格局基本形成,从事休闲农业的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引导农民创业创新,要以营造良好农民创业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为主线,以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在农村创业创新为主体,持续推进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引导农民在农村兴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养老、家教、生产资料供应、生活生产服务业。力争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民创业扶持政策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孵化助推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使农民创业创新蔚然成风。 三、采取新举措,开拓新局面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今后一个时期,要聚焦重点,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好“三大工程”。 第一,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工程 在工程实施上,要重点抓好四件事:一是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完善农产品初加工补助政策并高效廉洁规范实施,充分发挥补助政策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动补助项目向优势产区、特色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倾斜。加强初加工设施和装备建设,突破初加工关键环节,整体提升初加工水平。积极推进粮食加工减损增效,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烘储设施。加强菜篮子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改造升级贮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设施装备。二是推进精深加工。积极采用生物工程技术、超高温灭菌、冷冻保鲜、分子蒸馏等精深加工技术,在提取蛋白质、脂肪、纤维、新营养成分、药用成分及活性物质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发展优秀国产农产品加工设备装备,逐步实现进口替代。三是提升主食加工水平。培育一批产权清晰化、生产标准化、技术集成化、管理科学化、经营品牌化的主食加工示范企业,推动主食加工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大品牌培育,推介成熟的发展经验和模式。四是推动综合利用。重点针对秸秆、稻壳米糠、等外果及皮渣、畜禽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副产物,主攻循环利用、全值高值利用和梯次利用,加强综合利用试点,一定要试点出样板和成效来。 在推进方式上,一要抓好政策指导扶持。集中精力研究制定大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抓紧发布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合理、科学、有序地对主要农产品加工业进行优化结构布局。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产营养安全、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食品和质优、价廉、物美、实用的加工制品,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促进主产区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拓展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空间。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深加工,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推动解决好农产品加工的税收、用地、用电等问题。二要抓好科技创新。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支持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提升,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推进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切实解决一批影响产业发展的共性重大技术装备难题。推广成熟适用技术,发布行业重大科技成果,加快推进互联网与科技成果转化结合。培育一批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家人才、技术骨干和生产能手。推进标准化进程和品牌培育,发挥生态、安全标作用,集中力量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计划,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优胜劣汰,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三要抓好园区建设。着力强化现有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完善园区功能,促进园区前延后伸,创建一批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体系化物流配送营销网络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四要抓好公共服务。搭建政府服务公共平台,促进投资、贸易、银企、科企对接,搭建主销区向主产区产业梯度转移的各类平台。不断壮大农产品加工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咨询、信息、人才、融资、技术等公共服务及专业服务。建立以农产品加工信息网为主体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搭建“中央+地方”联动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加工信息资源数据库,提高农产品加工信息资源共享水平;创新“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形式,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第二,大力实施休闲农业提升工程 在工程实施上,要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培育休闲农业品牌。做好顶层设计,用好的规划塑造出一个好的产业来。落实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政策。制定好的标准和程序,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创建活动为重点,打造一批最美休闲乡村、田园,形成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知名品牌,逐步形成休闲农业的品牌体系。鼓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休闲农业特色村、星级户、精品线路等创建与推介活动,培育各具特色的地方品牌。二是持续发掘农业文化遗产。弘扬中华农耕文化,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内涵。要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思路,以带动遗产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农村文化遗产普查,加大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的力度,强化政策创设,完善工作机制,带动遗产地农民增收。三是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准扶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精准扶贫的有效形式。对在资源禀赋、人文历史、交通区位等方面有发展休闲农业优势的贫困地区,优先扶持发展农家乐、小型采摘园、休闲农业专业村等项目,探索社会资本参与贫困地区发展休闲农业的利益分享机制,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带动传统种养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农民脱贫致富。 在推进方式上,一要创新组织经营形式。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合作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二要加大标准制修订。要在总结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研究修订创建标准,强化后续监管,确保发挥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围绕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园和民俗村四大类型,分门别类研究制定餐饮住宿、景观环境、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和服务礼仪等方面的标准,推动产业的规范化发展、标准化服务、特色化运营。三要强化基础设施改造。要结合村庄整洁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争取基本建设项目,在城市周边、景区周边、传统特色农区、扶贫攻坚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专业村和休闲农业园,实现特色农业加速发展、村容环境净化美化和休闲服务能力同步提升,引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健康发展。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着力改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村基础服务设施。积极争取落实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四要加大宣传推介。农产品加工业是工业带动农业推介,休闲农业就是城市带动农村,做好向市民推介宣传很重要。要站在助推农民增收、方便市民休闲的角度,结合时间节点、产业特点和消费人群的个人化需求,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会推介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和线路,扩大产业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做到春赏花、夏消暑、秋采摘、冬年庆,四季不断,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三,大力实施农民创业创新服务工程 在工程实施上,要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落实和创设农民创业创新政策。打通创业创新扶持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能落地生根。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农业农村补助项目等向农民创业创新倾斜。支持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创设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二是培育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以返乡农民工、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为主体,培育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以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创业带头人和科研院校专家为主体,培育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师。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网络、远程传输、远程教育服务平台和培训机构,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职业技能等培训计划,广泛开展农民创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创业创新能力。三是搭建农民创业创新平台。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园,真正让农民创业创新园成为好的抓手;利用名村、企业、园区和农贸市场,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见习基地。 在推进方式上,一要建立工作机制。在部级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围绕农民创业创新,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农民创业创新职能,加强上下间工作联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二要开展试点示范。持续推进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创建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试点县、试点乡和村。三要推介典型代表。总结推广一批农民创业创新模式,引导广大农民在创业创新中学习借鉴。开展农民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宣传推介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四要提供公共服务。努力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大力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积极配合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鼓励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和社会机构开展农民创业创新综合性服务和专业类服务,开展各种促进创业创新的公益活动,为农民创业创新创造良好条件。 同志们,面对“十三五”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继续加强系统自身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这里,我提四点要求。一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以更严的标准和更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做到重实际、讲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主动破除一些过时的思维定势、路径依赖和工作惯性,实现思想观念上的新转变、方法路径上的新突破、作风面貌上的新气象,进一步树立全行业讲纪律守规矩、真抓实干的清风正气。二要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努力建设一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实践的干部队伍。要注重调查研究,深入行业第一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农民群众和企业的意愿需求,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研究关系行业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三要创新抓手载体。深入挖掘现有各类典型示范的好经验好做法,抓住那些一举多得和牵动全局的好措施好政策一抓到底。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新模式的研究总结。四要加强机构职能和队伍建设。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优化内部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分工,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发挥事业单位作用,加强系统自身建设,完善推动工作和服务基层的体系。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创新意识,保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构建协同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加强对外沟通协作,建立领导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行业服务、协调一致的管理服务机制。 明年及“十三五”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民创业创新的任务已经明确,重点工作已经部署。我们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农业部党组的中心工作,鼓足干劲、拼搏进取、求实创新、攻坚克难,努力推动各项产业发展不断登上新台阶,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取得显著进展、确保如期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做出更大的贡献。
商务部公布《2016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51号公布《2016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2016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第一条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 2016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365万吨。其中,尿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 第二条 分配原则 2016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实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均可申请化肥进口关税配额。 第三条 国营贸易及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 2016年化肥国营贸易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297万吨,磷酸二铵352万吨,复合肥176万吨。国营贸易企业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在国营贸易总量内申请配额。 2016年化肥非国营贸易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33万吨,磷酸二铵338万吨,复合肥169万吨。经备案的非国营贸易企业在非国营贸易总量内申请配额。 其他企业根据实际进口需要选择申请国营贸易配额或非国营贸易配额,由国营贸易企业或非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 第四条 先来先领 企业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实行先来先领,直至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申领完毕。企业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时,其可申领的起始关税配额数量根据以往实际配额使用情况设定,在起始关税配额数量内企业可分次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企业报关进口后或将未使用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退回后,可在不超过起始关税配额数量的范围内再次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 第五条 起始关税配额数量 2016年起始数量以2015年起始数量为基础,并按以下情况进行调整: (一)2015年核销率在80%以上的企业,上调40%; (二)2015年核销率在50%-79%的企业,上调20%; (三)2015年核销率在25%-49%的,维持不变; (四)2015年核销率在25%以下的,扣减50%; (五)2015年之前有业绩,但2015年没有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的企业,起始量维持不变; (六)新申请企业:起始关税配额2000吨。 (七) 2016年关税配额起始申领量最高不超过50万吨,最低不低于2000吨。 第六条 申请材料 企业向受商务部委托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发证机构(以下称关税配额发证机构)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副本及复印件: (一)《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及申明报送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进口合同或委托代理的进口合同; (三)银行信用证或其他付汇凭证; (四)提单或其他能证明货物所有权的有效凭证; (五)关税配额管理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六)年度内首次申领的新申请企业除提供上述规定材料外,需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及企业代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 第七条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的申请、受理及发放 各关税配额发证机构负责受理所在地企业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企业签发《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同时留存企业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各关税配额发证机构应将新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复印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批准证书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并抄送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第八条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的有效期、更改和遗失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有效期3个月,最迟不得超过2016年12月31日。延期或者变更的,需重新办理,旧证撤销同时换发新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证号。《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如遗失,企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原关税配额发证机构和证面所列报关口岸办理挂失手续。核实无误后,原关税配额发证机构签发新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证号。 第九条 已使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的核销 企业在报关进口的10个工作日内,凭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核销函到关税配额发证机构预核销已使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核销函需列明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号、报关单号、报关数量、报关日期、报关口岸等。预核销的已使用配额不计入企业可申领的起始关税配额数量,企业可按预核销数量再次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企业办理全部付汇、清关手续后,需凭报关单及付汇凭证到关税配额发证机构正式核销已使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正式核销手续应在清关后3个月内完成。 对于确需延期付汇的企业,需由企业出函说明情况,并承诺在付汇后,持银行出具的境外汇款申请书(企业联)到关税配额发证机构正式核销。 第十条 未使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的退还 企业需将未使用或未全部使用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在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税配额发证机构。企业退回的未使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数量归入全国未使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 第十一条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核销的监督管理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全国《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核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将分季度监测、公布企业《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的核销率,即企业已核销数量(含预核销数量)/企业已申领总量。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督促关税配额发证机构提醒第一季度末累计核销率低于25%的企业及时交回未用配额,对第二季度末累计核销率低于25%的企业给予警示和警告,对第三季度末累计核销率低于25%的企业,采取扣减50%起始关税配额数量、暂停发放新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等措施。 企业全年核销率将作为该企业2017年起始关税配额数量的设定依据。 第十二条 未使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量的公布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剩余量不足年度配额总量20%时,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将每半个月公布一次全国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剩余数量。 第十三条企业的相关责任 申请企业需对其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同时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企业如有伪造、变造报送材料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有上述违法行的企业,关税配额管理机构3年内不受理其《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申请。 第十四条 其他 自2015年12月15日起,关税配额管理机构受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并发放2016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 第十五条 本公告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建设生态循环农业放在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推动现代农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重大意义的认识 近年来,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农业保供给、保收入、保安全、保生态的压力越来越大,农业发展已经到了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合理利用资源、更加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更加注重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汲取传统农业精华,传承农耕文明,迫切需要继承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农耕文明是中华文明的基石,我国五千年传统农业始终秉承协调和谐的三才观、趋时避害的农时观、辨土施肥的地力观、御欲尚俭的节约观、变废为宝的循环观,稻田系统、桑基鱼塘、轮作互补、庭院经济等传统的生态循环模式,更是我国历经千载而“地力常壮”的主要原因。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高投资、高能耗的“石油农业”快速发展,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但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的长期过量使用导致土壤退化、生物多样性破坏、环境污染加重,近年来许多发达国家开始转向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必须在汲取传统农业精华和借鉴国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运用高新技术、科学管理、现代装备等现代文明成果改造传统农业。 破解发展难题,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迫切需要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依然滞后,是“四化同步”的短腿。资源环境两道“紧箍咒”越绷越紧,农业区域布局与资源禀赋不尽匹配,粮经饲结构不合理,种养业结合不紧、循环不畅,生产、加工、流通、消费融合不够。受农业生产成本“地板”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农业比较效益持续下降。“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应对农业发展新挑战,必须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绿水青山良性循环。 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迫切需要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今年,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这是国家层面第一次专门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农作物是绿色生命,农业生产本身就是固碳过程,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就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屏障”。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将生态循环农业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形态,不仅是农业发展理念的创新,也是相关政策、制度、技术的创新,将为农业发展提供新动力、拓展新空间,有利于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有利于促进种养加销游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协调。 二、认真总结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成就 近年来,我们适应新形势,对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作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初步建立了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制度框架。国家先后出台了《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制度,实行良种、农机具、农资、节水灌溉等补贴。全国21个省份出台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规章,11个省份出台了耕地质量保护规章,13个省份出台了农村可再生能源规章,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制度不断完善。 进一步强化了规划引导。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农业部出台了《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对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进行全面部署。浙江省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意见》,安徽省制定了《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方案》,江苏省制定了《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建设方案》,部省联动、多部门互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形成。 实施了一批重点工程。在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草原生态保护等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启动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实施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在河北启动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在新疆、甘肃等西北地区支持以县市为单位推进地膜回收利用。 初步构建了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带动体系。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2批建成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100余个,带动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500多个,探索形成了“猪-沼-果”、稻鱼共生、林果间作等一大批典型模式。近年来,在全国相继支持2个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10个循环农业示范市、28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1100个美丽乡村建设,初步形成省、市(县)、乡、村、基地五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带动体系。各地也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浙江省建设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17个、示范区88个、示范企业101个,江苏省启动11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市、区)建设,山东省确定了16个生态农业和农村新能源示范县。 探索推广了一批技术模式。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任务,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模式。在控制用水上,河北省制定了主要农作物水肥一体化技术标准和实施规范,2014年推广面积720万亩,亩均节水40%-60%,节肥20%-30%。在化肥减量增效上,安徽省重点推进玉米、蔬菜、水果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种肥同播、水肥一体、适期施肥等新技术,推进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在农药减量控害上,江西省把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纳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实施公共植保防灾减灾、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植保农药减量、法治植保执法护农等专项行动。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上,湖北省推广自我消纳、基地对接、集中收处等粪污利用方式,推进畜牧业与种植业、农村生态建设互动协调发展。在地膜综合利用上,甘肃省制定了加厚地膜生产标准,开展地膜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达到75.4%。在秸秆综合利用上,江苏省通过政府、企业、农户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初步形成了秸秆多元利用的发展格局。 三、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全力推进生态循环农业迈上新台阶 新时期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首要任务,着力推进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生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五大任务。 第一,坚持统筹兼顾,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调整种养结构,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支持苜蓿和青贮玉米等饲草料种植,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型循环农业试点。开展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示范,推广稻鱼共生、鱼菜共生等新模式。借力“互联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二,坚持减量优先,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广节水农业技术,提高自然降水和灌溉用水利用率。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种植绿肥。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改造,推进畜禽清洁养殖。推广节油、节电等机械技术,降低农业装备耗能,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工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 第三,坚持循环利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大力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探索规模养殖粪污的第三方治理、PPP模式等机制。加大秸秆深翻还田、炭化还田改土、以村为单位的成型燃料代煤等示范推广,启动一批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县建设。加快地膜标准修订,鼓励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逐步健全回收加工网络。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第四,坚持用养结合,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抓紧完成106个重点城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型复合种植,采用间套轮作、保护性耕作、粮草轮作、增施有机肥等方式,促进种地养地结合。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建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制度。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调查,建立预警机制,推进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示范。 第五,坚持开发保护并重,推进农业资源养护。稳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草地治理、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等工程,开展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南方草地综合治理。加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严格取缔“绝户网”,推进水产养殖生态系统修复。加强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展濒危动植物物种专项救护,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农业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体系。 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各级农业部门要增强主体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因地制宜细化实化各项目标任务,加强与发改、财政、环保等部门沟通,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加强政策创设,加快形成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补贴制度,创新投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参与建设。继续强化试点省、示范市、县、村、场建设,以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建设一批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动信息技术与生态循环农业各环节融合。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地膜农作物秸秆回收加工、有机肥生产等服务,鼓励规模经营主体采用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及时总结宣传推介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培训等多种方式帮助农民树立生态循环发展理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业、农牧)厅(委、局、办)、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依法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树立饲料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标杆,我部组织开展了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创建活动。2015年下半年,经专家组现场审核及评审,河北等20个省(区、市)的46家饲料生产企业通过部级验收,现予公布,有效期3年(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示范企业要珍惜荣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行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示范企业的监督指导,确保企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运行。我部将对示范企业进行监督抽查,发现示范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再具备示范作用的,将撤销其示范企业称号。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月5日
12月27日,《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以153票赞成、1票反对、5票弃权表决通过。该决定自2015年12月28日起实施,试点地区在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方面将有章可循。 根据该决定,在北京市大兴区等试点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在天津市蓟县等试点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上述调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 决定同时要求,必须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要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整体指导和统筹协调,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注意防范各种风险,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就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做出报告。 在分组审议阶段,委员们普遍认为,为了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十分必要。 分组审议中,常委会委员提出关于明确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价值评估和抵押的相关程序,建立完善的抵押物处置机制,健全失地农民的保障机制等建议。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上述问题属于改革过程中的具体实施问题,可以在具体试点方案中予以明确,建议国务院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对具体试点方案加以完善。
“我们多数人都当过农民,吃过农民的饭,即便不是,祖上也应该是农民。我们应该带着感情为农民工作。”在一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曾动情地说。 在国务院今年出台的众多政策中,农业议题一直是总理最为关心的方面之一,并多次做出详细部署。“他关注的一大核心问题,就是如何让5000年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中国农民,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日子。”有媒体这样总结李克强对于“三农”问题的关怀。 那么,国务院今年在农业方面都出台了哪些政策?这些政策又将会怎样影响我们的生活?中国政府网新媒体一一梳理回顾。 1、大力增加健康优质食用植物油供给 政策|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部署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大力增加健康优质食用植物油供给。 红利 《意见》指出,要优化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布局,继续组织实施好《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开展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树种资源普查工作,分树种制定发展规划,把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与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地方林业重点工程紧密结合,因地制宜扩大木本油料种植面积;要加强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良种生产供应体系,新建一批高产、稳产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对现有低产林进行抚育、更新和改造;要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跨地区经营、产供销一体化的木本食用油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和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木本油料林立体种植和综合开发,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要健全木本油料市场体系,建设市场需求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制定木本油料生产标准,完善油脂产品及相关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规范木本食用油包装标识管理,建立木本食用油质量认证体系;要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引导,加强对木本食用油原料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送检、抽检、公示和责任追溯制度,加强木本食用油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 ——2015年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 2、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政策|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红利 《意见》提出,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现阶段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八个门类。流转交易主体主要有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和其他投资者。除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户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外,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农户拥有的产权是否入市流转交易由农户自主决定。 ——2015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3、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并印发考核办法 政策|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 红利 《意见》指出,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国内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一些地方存在放松粮食生产、忽视粮食流通、过度依靠中央的现象,自觉承担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为加快构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必须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是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二是保护种粮积极性,财政对扶持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投入合理增长,提高种粮比较收益,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不出现卖粮难问题。三是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增强粮食仓储能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四是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管体系,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出现脱销断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粮食应急供应。五是加强耕地污染防治,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六是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落实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人员落实。 ——2015年1月22日《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 ——2015年1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80号 4、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政策|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红利 《意见》提出了支持返乡创业的五方面政策措施:一是降低返乡创业门槛。二是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减免政策。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具备享受支农惠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纳入扶持范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四是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五是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2015年06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 5、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政策|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红利 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其目的是查清、查实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农业现代化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提供全面扎实可靠的决策依据。《通知》强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普查工作,对于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2015年6月22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 6、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政策|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首个系统部署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的重要文件。 红利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到203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意见》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系统部署了七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延伸农业产业链;三是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种养业协调发展;四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五是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提升科技装备水平和劳动者素质;六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七是加强农业国际合作,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2015年8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 7、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 政策|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 红利 《意见》提出了试点的五项主要内容:一是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落实“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盘活农民土地用益物权的财产属性。二是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三是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完善抵押物处置措施。四是完善配套措施。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五是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保险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 ——2015年08月24日《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 8、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政策|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指导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红利 《意见》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意见》明确三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二是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三是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和人才培养,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2015年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