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农发(农林水利、农林水务、农海、社管)局、财政局、国土局、法制办、信访局、档案局: 现将《大连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大委办发〔2014〕12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4〕32号)精神,按照《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要求,确保2015年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展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认真总结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我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250万亩。技术路线要求全部实地测量,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严格执行《大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手册》要求。基本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确以及合同不完善、登记簿不健全、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 二、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15年1月-3月,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下发前期准备工作文件。各区市县做好宣传动员、制定工作方案、收集相关资料、积极落实工作经费等工作。北三市要选择3-5个乡镇,金州新区、旅顺口区要选择2-3个街道整体推进,长海县作为全省整体推进县年内全部完成。 2.组织入户核查。2015年4月,乡镇(街道)开展发包方调查,收集发包方信息,填制《发包方调查表》;村、组开展入户调查,收集承包方相关信息,填制《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绘制承包地块草图(鱼鳞图)。 3.组织招投标。原则上要选择有甲级测绘资质、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和经过省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审核公布的作业单位,开展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作业的单位应优先选用,确保测绘作业质量。要以“二调”面积为基础,以能反映集体土地现状的2013年以后航空影像图以及高分辨率的卫星影像图作为工作底图。各区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标段,原则上15-20万亩左右为一个标段,组织编制招投标文件,一次性完成招投标任务。 4.实地查田勘界。2015年5月-6月,组织对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情况进行确认,组织技术服务单位实地测量,完成承包地块的实地测量成图。 5.数据建库和审核公示。2015年7月-8月,技术服务单位完成农户承包地底图的矢量化、数据库建库准备工作,形成公示表、公示图(地籍图、鱼鳞图)、公示公告,交村(组)组织审核与公示,并根据反馈意见组织修改、调整,处置纠纷问题。公示结束后,技术服务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交村(组)组织农户对公示结果予以确认。 6.完善承包合同与登记簿。2015年9月,根据公示审核情况,发包方与承包方完善合同,重新建立登记薄,并对数据库做最终修订。 7.资料归档。2015年10月,县、乡、村要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4〕12号)要求,对确权登记工作形成的文字材料、电子文件(含影像、影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县为单位向市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交数据库。 8.总结与检查验收。2015年11月,各区市县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并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总结和上报工作。市确权登记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专家验收组对各区市县工作进行核查验收。检查验收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标准执行。 三、责任分工 1.市级责任。市级主要负责确权登记工作的政策指导、标准制定、业务培训、工作进度督导、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抽查验收等。具体工作包括:统一采购确权登记管理软、硬件,统一制作证书、档案盒、档案封皮,统一配发档案柜和组织县、乡干部培训,统一组织对区市县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核查验收。 2.县级责任。县级主要负责确权登记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工作进度督导、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工作质量把关、工作总结和检查验收等。具体工作包括:技术服务单位的招投标,乡、村、组工作人员的培训,调查表、承包合同“致广大农民一封信”的印制,工作进度汇总上报,登记薄建立与完善,证书发放,误工工时统计、补助发放,矛盾纠纷调处,检查验收和成果汇总等。 3.乡级责任。乡级主要负责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进度督导、工作进度汇总上报、工作质量把关等。具体工作包括:工作方案制定,村(组)工作人员培训,发包方调查,确权登记资料审核,纠纷调处和组织自查等。 4.村级责任。村级主要负责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工作方案的制定、权属资料的收集、入户调查(《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填写)、查田勘界、审核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确认)、合同完善、资料归档、纠纷调处等。 四、主要成果 1.市级成果。覆盖全市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工作文字资料,相关工作影像资料。 2.县级成果。基础工作底图,地籍测量原始记录,村、组承包土地地籍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覆盖所属乡镇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 信息系统,相关工作文字资料,相关工作影像资料。 3.乡级成果。基础工作底图,地籍测量原始记录,村、组承包土地地籍图,覆盖所属村、组的乡级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工作文字资料,相关工作影像资料。 4.村级成果。基础工作底图,地籍测量原始记录,村、组承包土地地籍图,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台账,相关工作文字资料,相关工作影像资料。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民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具体。要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县级政府对乡镇(街道)政府的绩效考核,并落实考核责任,对工作突出、业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保障工作经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农民和村集体收取任何费用。在中央财政每亩补助10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由各区市县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各区市县承担。确权颁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查田勘界、证书印制、人员培训等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的费用支出,不得用于增加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等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无关的费用支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列支适当的工作经费。要切实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3.加强部门协助。各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任务分工,加强配合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农业部门承担牵头责任,负责具体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免费提供最新符合土地承包经营权查田勘界要求的土地调查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成果;法制工作部门负责对土地确权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信访部门对因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所发生的上访事项,及时收集信息上报市政府,并转交属地和主管部门处理。 4.把住重要关口。一是抓好宣传发动。讲明情况、讲透意义,明确任务、明确责任,让确权登记的组织者有信心、有动力、有标准;让农户认可和欢迎,变“为你确权”为“我要确权”。二是选好调查员。县、乡要加强确权登记工作力量,尽可能抽调精通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政策的业务骨干充实一线;村、组要选用文化程度高、威信高、原则性和责任心强的村民作为调查员,确保调查的质量和公信力。三是抓实三级培训。市、县、乡三级都要建立培训制度,采取分段培训的方法,内容上突出政策解读、操作步骤、操作方法和工作标准。四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抓紧招投标。 5.抓住关键环节。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确保工作质量。一是抓住入户调查环节。入户调查是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必须确保入户调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信息填写的规范性,调查结束后,核审人员要对《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和《承包地块调查表》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二是抓住现场指界环节。现场指界是确保承包地块面积准确、四至和空间位置清楚的重要保障,现场指界发包方、承包方和毗邻地块承包方必须全部到场,界址点应各方认可,不能单方指界,避免因界址点确认引发的矛盾纠纷。对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指界的情况可委托指界人,同时必须履行委托手续。三是抓住审核公示环节。公示是确权登记的核心环节,也是各类矛盾易发的重要节点,因此必须慎重,公示前要进行“回头看”,对公示材料进行审核修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尽可能把问题消化在公示之前。 6.落实工作制度。一是落实培训制度。各区市县要严格执行培训制度,加大对乡镇、村屯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尽快形成一批熟悉政策法规和相关技术的确权登记工作的“明白人”。二是强化跟踪督导。市、县、乡、村都建立跟踪督导和定期通报制度。市、县要对工作方案的制定、入户调查、查田勘界、审核公示、档案管理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阶段督导,乡、村要逐周督查,市、县两级要随时掌握和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度。三是落实考核验收制度。采取第三方参与考核的方法,专门聘用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对作业单位进行考核。 7.确保社会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农户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种矛盾交织。要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切实将法律赋予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做实做好。坚持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属地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市级主要承担组织协调工作,县、乡两级是实施主体,要精心组织,全面落实,确保社会稳定。各区市县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设,按照“一庭三室”的标准,加快开展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逐步完善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工作。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引导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到仲裁机构合理反映诉求,依法调解或者仲裁解决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
为更好服务民生,促进质量社会共治,提高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15年10月,质检总局继续公开征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建议,并建立健全公开征集意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质检总局结合现有财政专项经费规模、产品标准和检验机构技术保障能力状况,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产品,组织制定了《2016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现予以发布。 《2016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共涉及170种产品,包括日用及纺织品18种、电子电器产品32种、轻工产品22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26种、农业生产资料14种、机械及安防产品26种、电工及材料产品25种、食品相关产品7种。监督抽查分季度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和联动监督抽查3种形式,监督抽查的对象包括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网络销售企业。在计划对上述170种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的同时,质检总局也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2016年,质检总局将按照抽查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对社会公开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并将对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质检总局 2015年12月23日
农业部办公厅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 农办机〔2015〕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农办机〔2015〕5号,以下简称《2015-2017年一览表》)公布以来,对促进补贴机具分档规范化、避免省际间补贴额差异过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下同)适宜机具差异性难以兼顾、省级自主性难以发挥等问题。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各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自主权和针对性,我部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对《2015-2017年一览表》进行了研究,决定选取应用较为广泛、补贴资金使用量较大、技术标准体系适宜全国统一分档的23个机具品目的232个档次,作为通用类机具,并对最高补贴额进行了小幅下调;将除此之外的其他补贴机具种类调整为非通用类机具。现将调整后的《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1)印发,供各省参考使用。 《一览表》公布的是相关机具的最高补贴额,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可结合本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和实际工作需要,对《一览表》进行适当归并、细化,确定具体档次的补贴额,并抓紧开展其他非通用类机具的分类分档和补贴额确定工作。要在原则上不高于上年相应档次补贴额的前提下,整体制定本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样表见附件2),及时向社会发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农办机〔2015〕5号) 和我部委托内蒙古、安徽、湖南、甘肃等省(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发布的《部分非通用类机具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及相关规定自2016年补贴年度起停止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23日
2015年11月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35号主席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种子法》共10章,分别为总则,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扶持措施,法律责任及附则。 《关于的说明》指出,现行种子法自2000年施行以来,在提高品种选育水平、发育种子生产经营多元主体、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种子生产经营出现了不少新情况,种子法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一是种质资源保护不力,有效利用不足,流失比较严重,需要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制度。二是育种创新体制机制还不适应现代种业发展要求,需要培育和构建能够激发自主创新的育种体制机制。三是植物新品种保护力度小,假冒侵权现象时有发生,需要加大对原始创新的保护力度。四是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环节多,需要简化,有的审批事项需要下放。五是种业国际竞争力弱,做大做强需要大力扶持和培育。六是基层种业执法机构权责不清,需要明确种子种苗管理机构在执法中的职责地位。七是法律责任范围偏窄,处罚力度偏小,需要充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代表有780人次提出修改种子法和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法的议案25件。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种子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提出了修改种子法的建议。2013年,修改种子法列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牵头修改。在修改过程中,先后两次征求31个省(区、市)人大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子企业和专家的意见。 根据《说明》,种子法修改把握了五项原则:一是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鼓励自主创新,严厉打击假冒侵权;二是完善育种创新体制机制,支持基础性、前沿性和公益性育种研究;三是发挥种子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引导和扶持其做大做强;四是保障种业安全和生物安全;五是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管。按照上述原则,新《种子法》着重对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体制机制、品种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机构及有关管理制度、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扶持措施、法律责任等八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6年5月1日,农业部将施行修订后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5〕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日前,记者就这部规章修订和施行有关问题,采访了农业部兽医局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对《办法》进行修订? 答:现行《办法》是2005年1月1日施行的。该《办法》实施以来对保证兽药质量、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促进兽药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保障养殖业发展和兽医公共卫生的需要看,《办法》有关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有必要予以修改完善。 一是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门槛较低。按照现行《办法》,兽药生产企业只需提供三批样品,经检验合格,即可取得兽药文号。由于申请条件较低,仿制生产兽药国家标准产品非常容易。目前,我国1756家化学药品(含中兽药)生产企业,大多数都申报了大量的兽药文号,一方面导致兽药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无序竞争;另一方面导致企业缺乏技术研究和产品创新的动力,同类产品生物等效性差。 二是企业提交虚假样品的行为难以监管。现行《办法》规定,企业自行提交检验样品。出于节约生产成本、确保样品质量等原因,有的企业甚至通过市场购买或委托生产的方式,提交不是本企业生产的样品。对此,兽医部门难以审查样品的真实性,企业弄虚作假行为很难有效控制。 三是兽药文号相关违法行为处理规定有待完善。《兽药管理条例》和《办法》对兽药文号的相关违法行为都作出了规定,但对撤销及注销兽药文号的具体情形、撤销兽药文号后再申报的要求、发现兽药文号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等,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问:这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涉及五个方面: 一是增加兽药文号申报资料要求。在原来提交申报资料基础上,要求企业提交兽药生产工艺、配方以及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或授权书等资料。 二是实行比对试验管理制度。对申请非技术转让或非本企业研制的非生物制品类兽药文号的,逐步实行比对试验管理,比对试验结果作为核发兽药文号的主要依据。实行比对试验管理的兽药品种目录及比对试验要求由农业部制定,开展比对试验的检验机构名单由农业部公布。 三是实行现场核查和抽样制度。对申请非本企业研制的生物制品类兽药文号,以及非本企业研制或非转让的非生物制品类兽药文号,实行现场核查和抽样管理,并规定了现场核查程序、内容和要求,具体由省级兽医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申请自主研制并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以及转让知识产权的兽药文号,仅要求提交样品资料以考察样品的真实性,不实行现场核查抽样。 四是细化兽药文号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改变组方添加其他成分、产品主要成分含量高于或低于相应标准等违法情形,明确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撤销兽药文号,与2014年我部第2071号公告对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的情形保持一致,便于执法工作开展。三年内被撤销兽药文号的或者连续2次复核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对其再申请兽药文号进行限制。 五是简化兽药文号编制格式。删除了兽药文号编制格式中“年号”的规定,便于管理兽药文号,也有利于企业节约生产成本。 问:《办法》设立了比对试验制度。什么是比对试验?设立这项制度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答:通俗地讲,比对试验就是申报兽药与原研兽药进行比对,以判断其差异。比对试验主要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和休药期试验。其中生物等效性试验主要有血药浓度法和临床疗效验证两种。原则上生物等效性试验优先采用血药浓度法,不能采用血药浓度法的,进行临床疗效验证。开展比对试验的目的是确保申报兽药与原研兽药的一致性。在强调申报兽药与原研兽药之间具有药学等效性(活性成分相同、含量相同、剂型相同、质量标准相同)的基础上,通过生物等效性试验和休药期试验等比对试验,判断两产品中活性成分吸收进入体内的速度和程度是否相当、药物代谢及药物/代谢物的消除是否等同,以判断两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差异,保障两产品兽药的一致性。 问:比对试验的产品采取目录管理是出于什么考虑?此前企业已获得产品批准文号的怎么办? 答:比对试验是我国兽药管理一项新的制度,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按照积极稳妥、突出重点、不断完善的原则,《办法》规定实行比对试验的产品按照目录管理。这样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统筹比对试验的品种和数量,有序推进工作的落实。《办法》规定列入目录需做比对试验的兽药品种,且发布前已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补充比对试验并提供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审查的,将依法撤销该产品批准文号。 问:实施比对试验的单位有没有条件要求?符合比对试验条件的单位能否做自己的产品? 答:为配合《办法》的有效实施,我局已起草了兽药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CP)和兽药非临床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LP),近日可发布执行。符合兽药GCP或兽药GLP规定条件的研究单位、企业和专业公司等,按照兽药GCP或GLP规范完成的有关比对试验资料,可用于兽药批准文号申请。为了确保比对试验的公平、公正,目前暂不接受企业自己完成的比对试验数据。 问:对比对试验的样品有什么规定? 答:确保样品真实性是这次修订《办法》要重点解决的一个问题,特别是对做比对试验样品的抽取,要求更加严格。《办法》规定,对现场抽样的产品若已列入比对试验品种目录的,抽取三批样品中,有一批必须在线抽取,而且规定应当用在线抽取的样品做比对试验,以确保样品的真实性。 问:《办法》对注销和撤销产品批准文号的情形进行了细化,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补充、完善产品批准文号的注销和撤销情形,也是这次修订《办法》的重点内容之一。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依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办法》对注销文号主要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申请后未获得批准的;二是兽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超过6个月或者关闭的;三是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所依据的兽药国家质量标准被废止的。对撤销文号主要规定以下四种情形:一是改变组方添加其他成分的;二是除生物制品以及未规定上限的中药类产品外,主要成分含量在兽药国家标准150%以上,或主要成分含量在兽药国家标准120%以上且累计2批次的;三是主要成分含量在兽药国家标准50%以下,或主要成分含量在兽药国家标准80%以下且累计2批次以上的;四是其他药效不确定、不良反应大以及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的情形。 问:新《办法》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如何贯彻落实? 答:《办法》颁布后,我们将组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宣传解读好政策,全面提高相关方面对《办法》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及时出台《办法》实施的配套规定以及新旧办法衔接规定。三是加强对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的培训指导。四是密切关注《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对《办法》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予以研究处理。
1月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取得居住证的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进城落户农民等人员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要通过落实相关政策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按规定为其办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的,要及时督促,拒不执行的应依法予以处罚。 人社部门将组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深入进城落户农民等人员居住的街道社区,通过解读政策、发放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鼓励引导实现灵活就业的进城落户农民等人员自愿主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在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同时,为进城落户农民等人员办理参保登记、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缴费等业务开辟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提供政策咨询和高效便捷服务。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十三五”和明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韩长赋部长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就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做好“十三五”和明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农业部党组的工作安排,认真总结“十二五”行业发展的成就经验,分析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明年和“十三五”的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新成绩,总结新经验 “十二五”时期,伴随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依靠市场拉动、科技驱动和政策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保持了较快增长,形成了新的发展格局,成为产业关联度高、行业覆盖面广、中小微企业多、带动作用强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为“三农”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总量规模快速扩大。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体量巨大的朝阳产业。2011—2015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从13万亿增加到20万亿元,年均增长11%,在工业中占比从16%提高到18%,很多农产品加工大省工业中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值从1.8:1提高到2.2:1。规模以上企业从6.9万家发展到7.6万家,大中型企业比例达到16.15%,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近2万家,超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70家(其中超500亿元的5家),成为经营主体融合共生的主导者、产业环节融合互动的引领者、资源要素融合渗透的推动者。 (二)发展动力持续强劲。“十二五”期间,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农产品加工业,既不与民争利,又带农增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完成固定资产投入累计达到16.8万亿元,年均增长19%,其中2015年预计达4万亿元,同比增长9.7%,高于工业2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1.2万亿元,同比增长8%,成为经济发展新的亮点,为新常态下稳增长发挥了重要带动作用。 (三)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发展,落后产能逐步消化,装备技术升级加快,为产业发展增强了新的发展动能。目前食用类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农产品加工业比重达52%。主要农产品加工初步形成齐全的国产化机械设备品种,如肉类加工设备国产化88.5%以上,粮油加工设备逐步替代进口。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周边地区正在推进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电商换市,一批名企、名品、名家正在培育成长。 (四)空间布局更趋合理。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向加工园区、物流节点、优势主产区集聚,形成了一批特色产业集群。2015年农产品加工园区达到1600家,汇聚了3.5万家企业(其中龙头企业1.5万家),成为优秀企业和名牌产品的聚集地;山东、河南、四川、内蒙古等10个畜禽大省的肉类加工总量占到全国的80%;河南方便食品、湖南辣味、安徽炒货、福建膨化、湖北冷冻、四川豆制品等形成区域特色品牌。 (五)融合发展趋势明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势头逐步显现。农业经营主体接二连三融合,吸引农民直接以资金、农产品、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发展加工和流通业,全国农民合作社中已有53.3%从事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前延后伸融合,将农户、加工企业和经销商等不同环节的经营主体,在空间上集聚形成利益共同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叉融合,打造了农业产业化升级版。“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渗透融合,将电子商务、加工体验和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引入,模糊产业边界,实现网络链接,大大缩短了供求距离,降低了经营成本。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延长了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构建,实现补农建农带农。目前农民人均收入9%以上来自农产品加工业工资性收入,加上关联产业比重更大,每亿元加工营收吸纳96人就业,明显高于工业;农业逐步从出售原字号农产品转向加工制品,我国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都是加工制品。可以讲,“十二五”是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大发展的时期。 与此同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风声水起、百花齐放、精彩纷呈,呈现出“发展加快、布局优化、质量提升、领域拓展”的良好态势,作为农业新的业态和农业新的增长点,其内涵日益丰富,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如果说农产品加工业是对农产品资源进行开发,将农产品“卖出去”来增加农民收入的话,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则是对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生态资源进行开发,将消费“引进来”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正因如此,中央扶贫工作会议指出:“有一些贫困地区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独特的人文环境,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变成旅游产品,农家院变成旅游设施,绿水青山变成了群众脱贫致富的金山银山”。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休闲农业经营主体180万家,预计2015年经营收入3500亿元,接待游客11亿人次,带动3300万农民受益,已成为农民就业增收的新亮点,成为城乡居民望山看水忆乡愁的好去处。 “十二五”时期农产品加工业及休闲农业发展成就来之不易,凝聚了各级管理部门、广大企业和亿万农民群众的智慧与汗水。可以说,产业有了大发展,工作上了新台阶。在实践中大家积累了不少好经验。 一是始终把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作为推进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这些年,我们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重视产业发展质量效益,指导企业以农为本,引领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加工和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努力为农业注入资金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着力破解农产品价格“天花板”与成本“地板”双重挤压以及资金技术等要素瓶颈问题,充分发挥产业增长带动作用,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产业功能,从纵横两个方面为农民开辟了新的就业增收渠道。 二是始终把市场决定和宏观指导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遵循。这些年,我们紧紧围绕产业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通过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产业,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依托社会组织,整合资源要素,针对农产品加工薄弱环节、瓶颈制约和重点领域,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作用,强化各类公共服务,引导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农户形成了发展产业的合力,有效激发了产业发展的活力。 三是始终把政策引导和项目推动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这些年,我们努力在财政、税收、投资、金融、用地等政策方面为产业发展争取空间,用政策来推动,用规划做引领,用标准来衡量,善于把问题变成课题,把课题变成政策,把政策变成项目,先后推动出台了粮食加工减损、加强科技创新、技术集成基地、综合利用、主食加工、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人才队伍建设、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创业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开展主食加工提升等系列活动,有效组织实施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等财政项目,为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带动作用。 四是始终把创新和推广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这些年,我们努力把创新练就成看家本事,瞄准资源配置、人才培育、体制机制建设、成果转化等关键问题,不断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出实招、下大力,在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产地初加工技术装备创新、传统加工技术传承创新、休闲农业、农业文化遗产、创意创新等方面培养了一支强有力的专家队伍,在成果推广应用、标准化进程、品牌培育、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创新支撑。 五是始终把职能和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保障。这些年,各级管理部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整合系统资源,汇聚工作合力,形成了目标一致、上下联动、部门协作、一起发力、互相支持、攻坚克难、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适应新形势,明确新思路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这是我们做好产业工作的行动指南和遵循依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等任务要求。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强调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特别是要把供给侧结构改革作为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培育发展新产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就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市民化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央的部署要求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期,也是我们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期。一方面,全面小康社会,居民收入倍增、人们消费结构变化、消费档次升级,形成新的需求,加之现代装备技术、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发展催生新产业新业态,为产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另一方面,我国经济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新常态,产业发展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加大、要素供应趋紧、投入成本上升等严峻挑战,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势在必行。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明确新思路。 (一)坚持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工作目标。这些年,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粮食和主要农产品连年增产,农民收入也连年增长,但受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农产品价格下行等因素影响,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民增收难度加大。不解决好这个问题,农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就会成为空话。这就需要提升新的农业增值空间,开辟新的农民增收渠道。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一端连着田间地头,一端伸向消费市场,搭建起了沟通城乡的桥梁,既吸引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又拓展了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了农产品转化增值。五中全会提出共享发展,在农村首先要发展那些农民能够广泛参与、共享产业链价值链增值收益的产业。因此,我们要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为工作目标,坚持以农为本,立足农业资源特色优势,尊重企业和农民主体地位,做大做强产业,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为实现农业多重增效和农民多渠道增收做出贡献。 (二)坚持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工作路径。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国际经验也表明,农业不仅是农产品的生产,还包括与农业相关联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是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农产品加工业具有天然的“接一连三”的特殊属性,而休闲农业则更是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体。我们要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要求,努力促进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以农业为基本依托,以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为载体,通过产业间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前后联动、要素聚集、机制完善和跨界配置,将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机整合、一体推进。通过采用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组织形式,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培育农民增收新模式,形成利益、命运和责任共同体。通过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程,努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并进。 (三)要坚持以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民创新创业三大任务为工作布局。经过几年的探索,我们已形成了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民创新创业三大任务。这是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抓手,适应新的形势,符合职责要求,应当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主体任务和工作布局。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在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的同时,大力推动规模扩张向转型升级、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产业集群转变,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促进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更加注重资源环境和集约发展,构建政策扶持、科技创新、人才支撑、公共服务、组织管理体系。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总量明显增长,结构明显优化,竞争力明显增强,争取年均增长7%左右,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值达到2.5:1左右。发展休闲农业,要与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农民创业创新融为一体,注重规范管理、内涵提升、公共服务、文化发掘和氛围营造。要依托农村绿水青山、乡土文化等资源,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农耕体验等,培育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力争到2020年,产业规模年均增长8%以上,布局优化、类型丰富、功能完善、特色明显的格局基本形成,从事休闲农业的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引导农民创业创新,要以营造良好农民创业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为主线,以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在农村创业创新为主体,持续推进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引导农民在农村兴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养老、家教、生产资料供应、生活生产服务业。力争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民创业扶持政策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孵化助推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使农民创业创新蔚然成风。 三、采取新举措,开拓新局面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今后一个时期,要聚焦重点,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好“三大工程”。 第一,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工程 在工程实施上,要重点抓好四件事:一是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完善农产品初加工补助政策并高效廉洁规范实施,充分发挥补助政策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动补助项目向优势产区、特色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倾斜。加强初加工设施和装备建设,突破初加工关键环节,整体提升初加工水平。积极推进粮食加工减损增效,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烘储设施。加强菜篮子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改造升级贮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设施装备。二是推进精深加工。积极采用生物工程技术、超高温灭菌、冷冻保鲜、分子蒸馏等精深加工技术,在提取蛋白质、脂肪、纤维、新营养成分、药用成分及活性物质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发展优秀国产农产品加工设备装备,逐步实现进口替代。三是提升主食加工水平。培育一批产权清晰化、生产标准化、技术集成化、管理科学化、经营品牌化的主食加工示范企业,推动主食加工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大品牌培育,推介成熟的发展经验和模式。四是推动综合利用。重点针对秸秆、稻壳米糠、等外果及皮渣、畜禽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副产物,主攻循环利用、全值高值利用和梯次利用,加强综合利用试点,一定要试点出样板和成效来。 在推进方式上,一要抓好政策指导扶持。集中精力研究制定大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抓紧发布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合理、科学、有序地对主要农产品加工业进行优化结构布局。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产营养安全、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食品和质优、价廉、物美、实用的加工制品,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促进主产区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拓展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空间。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深加工,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推动解决好农产品加工的税收、用地、用电等问题。二要抓好科技创新。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支持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提升,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推进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切实解决一批影响产业发展的共性重大技术装备难题。推广成熟适用技术,发布行业重大科技成果,加快推进互联网与科技成果转化结合。培育一批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家人才、技术骨干和生产能手。推进标准化进程和品牌培育,发挥生态、安全标作用,集中力量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计划,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优胜劣汰,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三要抓好园区建设。着力强化现有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完善园区功能,促进园区前延后伸,创建一批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体系化物流配送营销网络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四要抓好公共服务。搭建政府服务公共平台,促进投资、贸易、银企、科企对接,搭建主销区向主产区产业梯度转移的各类平台。不断壮大农产品加工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咨询、信息、人才、融资、技术等公共服务及专业服务。建立以农产品加工信息网为主体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搭建“中央+地方”联动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加工信息资源数据库,提高农产品加工信息资源共享水平;创新“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形式,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第二,大力实施休闲农业提升工程 在工程实施上,要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培育休闲农业品牌。做好顶层设计,用好的规划塑造出一个好的产业来。落实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政策。制定好的标准和程序,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创建活动为重点,打造一批最美休闲乡村、田园,形成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知名品牌,逐步形成休闲农业的品牌体系。鼓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休闲农业特色村、星级户、精品线路等创建与推介活动,培育各具特色的地方品牌。二是持续发掘农业文化遗产。弘扬中华农耕文化,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内涵。要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思路,以带动遗产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农村文化遗产普查,加大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的力度,强化政策创设,完善工作机制,带动遗产地农民增收。三是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准扶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精准扶贫的有效形式。对在资源禀赋、人文历史、交通区位等方面有发展休闲农业优势的贫困地区,优先扶持发展农家乐、小型采摘园、休闲农业专业村等项目,探索社会资本参与贫困地区发展休闲农业的利益分享机制,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带动传统种养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农民脱贫致富。 在推进方式上,一要创新组织经营形式。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合作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二要加大标准制修订。要在总结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研究修订创建标准,强化后续监管,确保发挥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围绕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园和民俗村四大类型,分门别类研究制定餐饮住宿、景观环境、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和服务礼仪等方面的标准,推动产业的规范化发展、标准化服务、特色化运营。三要强化基础设施改造。要结合村庄整洁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争取基本建设项目,在城市周边、景区周边、传统特色农区、扶贫攻坚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专业村和休闲农业园,实现特色农业加速发展、村容环境净化美化和休闲服务能力同步提升,引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健康发展。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着力改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村基础服务设施。积极争取落实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四要加大宣传推介。农产品加工业是工业带动农业推介,休闲农业就是城市带动农村,做好向市民推介宣传很重要。要站在助推农民增收、方便市民休闲的角度,结合时间节点、产业特点和消费人群的个人化需求,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会推介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和线路,扩大产业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做到春赏花、夏消暑、秋采摘、冬年庆,四季不断,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三,大力实施农民创业创新服务工程 在工程实施上,要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落实和创设农民创业创新政策。打通创业创新扶持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能落地生根。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农业农村补助项目等向农民创业创新倾斜。支持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创设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二是培育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以返乡农民工、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为主体,培育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以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创业带头人和科研院校专家为主体,培育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师。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网络、远程传输、远程教育服务平台和培训机构,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职业技能等培训计划,广泛开展农民创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创业创新能力。三是搭建农民创业创新平台。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园,真正让农民创业创新园成为好的抓手;利用名村、企业、园区和农贸市场,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见习基地。 在推进方式上,一要建立工作机制。在部级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围绕农民创业创新,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农民创业创新职能,加强上下间工作联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二要开展试点示范。持续推进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创建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试点县、试点乡和村。三要推介典型代表。总结推广一批农民创业创新模式,引导广大农民在创业创新中学习借鉴。开展农民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宣传推介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四要提供公共服务。努力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大力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积极配合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鼓励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和社会机构开展农民创业创新综合性服务和专业类服务,开展各种促进创业创新的公益活动,为农民创业创新创造良好条件。 同志们,面对“十三五”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继续加强系统自身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这里,我提四点要求。一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以更严的标准和更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做到重实际、讲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主动破除一些过时的思维定势、路径依赖和工作惯性,实现思想观念上的新转变、方法路径上的新突破、作风面貌上的新气象,进一步树立全行业讲纪律守规矩、真抓实干的清风正气。二要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努力建设一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实践的干部队伍。要注重调查研究,深入行业第一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农民群众和企业的意愿需求,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研究关系行业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三要创新抓手载体。深入挖掘现有各类典型示范的好经验好做法,抓住那些一举多得和牵动全局的好措施好政策一抓到底。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新模式的研究总结。四要加强机构职能和队伍建设。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优化内部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分工,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发挥事业单位作用,加强系统自身建设,完善推动工作和服务基层的体系。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创新意识,保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构建协同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加强对外沟通协作,建立领导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行业服务、协调一致的管理服务机制。 明年及“十三五”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民创业创新的任务已经明确,重点工作已经部署。我们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农业部党组的中心工作,鼓足干劲、拼搏进取、求实创新、攻坚克难,努力推动各项产业发展不断登上新台阶,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取得显著进展、确保如期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做出更大的贡献。
按照国家、省对政策性粮收购工作的相关规定,2015年12月沈阳市政策性粮收购工作进展平稳,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沈阳市农经委与农发行沈阳分行营业部、中央储备粮沈阳直属库和新民直属库四单位合发了《沈阳及新民直属库辖区政策性粮检查方案》(中储粮沈阳【2015】52号);重新审核调整后的《2015年度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储库点申报汇总表》和《2015年度粳稻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申报汇总表》;审核沈阳市神禾谷业有限公司的“沈阳直属库空仓验收备案材料 、租赁库点现场复核材料”。 根据《辽宁省农委关于对玉米生霉粒情况进行调查的紧急通知》(辽农明电【2015】22号),沈阳市到2015年10月底预计地产玉米中生霉粒2%以下(国家临储收购)的玉米约144万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沈阳地区共有52家收购企业累计收购2015年国家临储玉米1010059吨,约占调查中生霉粒2%以下玉米的70%。